一、招聘岗位
桥墩镇专职消防队驾驶员特殊岗位。
二、招聘条件
1、基本要求:年龄18至35周岁;学历高中及以上;驾驶证B证且驾龄满8年;驾驶证A证且驾龄满8年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苍南县户籍优先(因岗位特殊,建议男性)。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思想上进、诚实守信、敬业爱岗、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基本工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1日至11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镇府路56-58号)三楼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联系人:余平平,联系电话:0577-59902136。
3、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1张。
4、报名人员要认真填写《苍南县桥墩镇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二)面试。
资格审查后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体检对象按统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费用由体检者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政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依据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政府公开栏公示,公示周期为5天,接受社会监督。
其他说明
1、在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如发现不符合要求或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放弃或过期不办理手续等出现拟招聘岗位空缺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2、报考者提交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及聘用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3、报考者不服从岗位安排的,不予聘用。
4、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为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1400元/月。经试用期鉴定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予以办理五险一金。
5、已在县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劳动(聘用)合同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如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的不予录用。
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桥墩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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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
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