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应技能;
4、愿意服从医院管理,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检验、护理岗位人员能坚持上夜班;
5、身体健康,无经血传播疾病或经血传播疾病病原体携带;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
(二)岗位条件
详见《苏北人民医院新区分院(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2019年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第三批)职位表》(附件1)。
(三)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和报名时间
医院于2019年11月21日-11月27日在苏北人民医院新区分院(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接受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8日-12月1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方式
1、电话报名。考生通过电话0514-87837865进行报名,并从邮箱(yzssyrsk@163.com)上传报名材料照片或扫描件。参加考试报到时应提供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现场报名。扬州市文昌西路延伸段(火车站西2公里)苏北人民医院新区分院(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三楼北区人事科。
(三)报名所需材料:个人简历一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护理岗位同时需要提供护士执业证书)、工作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查;近期正面2寸免冠彩照1张。
(四)资格审查与简历筛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与简历筛选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择优筛选简历。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五)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按笔试占50%、面试成绩占50%综合计算,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
在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苏北人民医院新区分院)网站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九)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三、聘用人员管理及薪酬
1、经招聘录用的人员参照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苏北人民医院新区分院)在职职工管理,工资标准实行同工同酬,享受备案制管理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按照正常程序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为2年,试用期为2个月)。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不予录用。
3、自用工之日起按照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十、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社会监督,特设立医院监督举报电话:0514-87837915。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组织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14-87837865
联系人:於老师、杨老师、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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