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范围、对象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社会在职人员,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
3、具有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以及其它资格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对象、招聘范围,学历、专业、年龄、性别等条件详见《2019年常熟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2日--12月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30,双休日不接受报名)。
联系电话:0512-52805353;联系人:单女士。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常熟市人力资源市场底楼服务大厅(珠江路222号)12号、13号、14号窗口投递简历
3、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报名者需提供下列资料:
①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复印件;
③原单位工作证明;
④本人近期蓝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或电子照;
⑤个人简历(从高中填起)
上述①-②项同时还需提供原件,以便审查核对,并提供或说明学历专业课程设置情况。
四、考试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并设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根据考试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考试。
五、体检和政审
1、根据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计划数不大于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指定医院一次性体检。
2、体检合格人员聘用单位将开展政审工作。
3、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4、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政审合格被聘用后用人单位予以报销。
六、聘用
对体检政审合格者,单位按规定对与被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
七、其它
1、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则取消应聘资格,责任自负。
2、报名者一旦被录取,须按《聘用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八、本简章由常熟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负责解释。
2019年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公开招聘企业劳动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常熟市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