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有关政策规定。
2.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记录,身体健康。
3.具备所应聘岗位的履职能力,服从分配。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以及存在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二)岗位条件
1.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2.学历:大学本科及以上;
3.专业:
(1)研究生层次:
哲学(A0101),马克思主义理论(A0305),法学(A0301),政治学(A0302),中国语言文学(A0501);
(2)本科层次:
哲学(B010101),马克思主义理论类(B0305),法学(B030101),政治学类(B0302),汉语言文学(B050101),历史学(B060101);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机关或事业单位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材料:
1.《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中心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
2.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社保证明材料原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请报考者本人将上述相关材料交至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中心,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展览路1号4楼。
2.网上报名。请报考者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报名材料,邮箱地址:zhb@gz.gov.cn
(三)接受报名时间: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日止(现场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报名材料时间截至12月3日24:00)。
三、招聘程序
(一)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面试的形式。
1.笔试时间、地点将于报名截止时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符合要求报名者。笔试采取闭卷方式集中考试。总分为100分,60分合格,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方式,按抽签顺序进行。根据笔试合格人员的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1:6的比例确定,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
3.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体检
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以综合成绩最高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中心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并组织考生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若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人选。
(二)考察
通过查阅个人档案、联系原工作单位等方式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考察不符合要求取消聘用资格的,根据空缺名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聘用
确定的拟聘用人员,通过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公司以劳务派遣的方式到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中心工作,由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劳动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或终止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
(五)其他
在以上程序中,未收到通知的考生,视作未通过,不再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20-83520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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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城市规划展览中心
2019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