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餐厅接待主管1名(后勤保障类)、政府采购协调岗1名(综合管理类) 、餐厅服务员1名(后勤保障类)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省、市的相关法
律和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餐厅接待主管、餐厅服务员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及以
上学历;政府采购协调岗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3.餐厅接待主管岗、政府采购协调岗、餐厅服务员要求
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1974年11
月21日以后出生);
4.餐厅接待主管岗要求10年以上接待管理工作经验,持有效的一级/高级技师(餐厅服务员)技能等级证书,协调管理能力强,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精神,能适应加班。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5.政府采购协调岗要求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能熟练操作地方政府采购信息统计管理系统,精通广东省政府采购平台及广州市政府采购平台的相关政府采购工作。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6. 餐厅服务员要求5年以上工作经验,持有效的餐厅服务员三级技能等级证书,有吃苦耐劳、甘于奉献的精神,能适应加班。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
7.遵纪守法,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8.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服从工作安排。
9.报名限制条件: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和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者,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录用的程序进行,择优录取。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工作日9:00-11:30;14:00-16:3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1号D栋333室,联系人:李启钊,联系电话:020-82111107)。
3.报名须提交材料
(1) 下载并准确、如实地填写《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
管理局招聘报名表》并由应聘者本人确认签名(见附件)1份;
(2)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及验证报告、计划生育证明、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社保缴费历史明细等。以上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各1份,请统一用A4纸复印(需带原件进行核对);
(3)近期小一寸正面免冠证件彩照1张(贴在报名表上)。
4.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任何条件之一的、报名材料不齐的均不受理报名,报名材料不再退还。应聘者提供的报名材料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核的,另行电话通知参加考试。
(二)考试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另行电话通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满分为100分。
(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由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通知拟录取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不合格的或本人放弃录用等情况的,则按同岗位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公示3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工资待遇
招聘的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录用资格,正式录用后,按照黄埔区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标准执行。依照有关规定与编外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
1.由于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或不符合有关要求而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