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公开选聘方法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选聘条件、人数和岗位
(一)公开选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3、具有与选聘岗位相符合的学历、学位;
4、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1年12月9日以前出生,含当日),35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9日以后出生,不含当日),不限户籍。
5、凡涉及到年龄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19年12月9日(报名第一天)。
6、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临床医学类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对毕业证书专业的要求详见附件。
7、港澳台居民报考的按有关政策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
2、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
3、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
5、未经现任职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已就业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曲周县在编医护人员;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选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共选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5名(临床医学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19年曲周县医院公开选聘高学历人才岗位表》。
(四)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选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凡应聘者与本次选聘工作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应当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
四、公开选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曲周县政府网站(http://www.qzx.gov.cn/)发布选聘公告,时间:2019年11月30日至12月8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的方法。应聘人员须本人到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按照要求填写《曲周县医院公开选聘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12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报名地点:曲周县新光路东段路南群众工作中心(信访局)。
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参加资格初审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复印件一份;
(1)《曲周县医院公开选聘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或从政府网站下载),蓝底小二寸近期免冠照6张;
(2)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未就业人员提供报到证;
(5)学信网下载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于2020年1月1日至1月2日到报名处领取《面试测评通知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测评通知单》。
报名要求:报名实行自律制度,即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测评。
(1)测评要求。测评地点在本县县城,测评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测评通知单》。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测评通知单》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测评通知单》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
(2)测评方式。测评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2分钟,测评满分为100分。
(3)测评考察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等基本素养以及与岗位相关的临床医学基础应用知识。
(4)测评分组。一般同组同场进行测评,考生抽签决定测评顺序,测评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如果同岗位报考人数与选聘人数之比超过5:1,则增设笔试环节,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岗位进入测评人数与选聘人数之比5:1的比例确定进入测评人员。比例内末尾笔试成绩相同者一起进入测评环节,笔试成绩只做筛选,不计入测评成绩。笔试内容为①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职业道德等);②医学基础知识。
(5)测评打分。考生、评委及工作人员均实行入闱管理,考生抽签决定答辩顺序。同岗位答辩题目相同。评委打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一位有效数字。测评采用“体操打分法”,评委现场对考生的答辩情况进行打分,即对7位评委的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测评成绩。测评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测评成绩当场公布,测评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环节。
(6)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根据各岗位考生测评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选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学历(学位)较高者。如经过以上比较,仍并列无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则由公开选聘领导小组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4.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测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5.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对考生个人档案、思想政治表现、“三龄两历一身份”、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查。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者造成的岗位空缺按各岗位测评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6.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曲周县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7.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经县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工资、编制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选聘条件的、伪造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在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测评、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经县2019年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考生有违纪舞弊行为的,给予其当次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四)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的常用联系方式,在选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
(五)本次公开选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咨询电话:0310-8858931(曲周县人社局)
监督电话:0310-8858505(曲周县监察委)
六、附则
本公告由县选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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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