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现役军人;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6.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7.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5年内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8.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三支一扶”等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报考与考生有回避关系岗位的考生,应当实行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各岗位招聘条件详见《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19年下半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聘职位表》。
2、考生所学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考生所学目录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4)。
3.岗位条件中涉及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2日。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职位表中注明的年龄上限。年龄计算方法为: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2月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其他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应聘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2张一寸正面彩照。2020年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提供学习成绩单(加盖学校公章)、学校就业推荐表、并需在2020年8月15日前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等有关证明材料;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国企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市、区)党委、政府或组织、人社部门对在编在岗人员调动有相应规定以及副科级以上人员报考的,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如被事业单位聘用,须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二、招聘原则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分类进行招聘考核,教师岗位人员招聘采取课堂教学考核的方式,其它岗位人员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2日-2019年12月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6:00,节假日除外)。报名期限结束后由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名单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于2019年12月13日(上午9:00-12:00)前往学院人事处领取准考证。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二)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2.考核方式及内容
(1)教师岗位人员
采取“课堂教学”方式考核,总成绩为100分。课堂教学主要考察考生仪表举止、教师基本素质、运用专业知识进行教育教学能力。
(2)其它岗位人员
采取“面试”方式考核,总成绩为100分。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应变能力、从教精神、道德素质、专业理论水平、人际关系、仪表举止、语言沟通等方面能力。
每个岗位的报名,经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职位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考核人数多于招聘职位数),按考核总成绩排名确定体检、考察入闱对象(如某岗位出现入闱成绩并列情况,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入闱人员);如实际参加考核人数与招聘职位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考核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职位数),该岗位考生总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三)体检
按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及人社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到指定的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由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宗教信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遵纪守法等各方面情况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因考察不合格、个人放弃等情况出现的缺额,按考核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和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报市人社局批准后,办理聘用等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廖老师0797-8361936
张老师13766327263
监督举报电话:0797-8361912
五、本公告由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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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南卫生健康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