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人数
2019年邱县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203名。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详见《邱县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岗位情况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学历要求:中学招聘教师要求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单列小学、特教学校及农村教学点小学招聘教师要求为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
(四)具有适合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或已取得相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高一级的教师资格可申报低一级的岗位。
(五)年龄要求:中学、单列小学、特教学校教师岗位要求30周岁以下(198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农村教学点小学教师岗位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六)2017、2018年期满落选和2019年期满的邱县人事代理教师不受(三)、(四)、(五)条件限制。
(七)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非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学生;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定于2019年8月7日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二)报名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按照岗位条件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14日至2019年8月16日
2、报名地点:邱县振兴路东段市民中心152室
3、报名办法: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者(允许代报)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毕业证书;②报到证(原邱县人事代理教师及使用非全日制学历报名的不需要提供;对于已经在市级、县区级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时可持市级、县区级人才交流开发中心开具的毕业生个人委托人事代理合同书或人社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介绍信进行报名);③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④二代身份证(不含临时身份证);⑤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⑥近期蓝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5张。报名所需提供材料齐全者填写《邱县2019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教师报名表》。
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开考比例:岗位报考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时允许该岗位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报考人员于2019年8月18日至2019年8月19日由本人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同时采集个人影像信息。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时间为2019年8月21日9:00—11:00(120分钟),地点见《笔试准考证》。笔试满分100分,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公文写作、职业道德等)、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知识与能力等)两部分组成,各占50分。
根据招聘计划所确定的不同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一岗位新参加报名人员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出现并列时一同进入面试。笔试成绩预计于2019年8月25日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考生可在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qiuxian.gov.cn)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面试,同时公布面试试讲范围。
(四)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采取无学生授课的方式进行,从外地聘请专家评委(每组7名)现场打分,现场公布。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个别招聘人数较多的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该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采取蛇形分组法,分组、分招聘名额进行面试。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本人姓名或与本人相关的一切信息。
面试准考证于2019年8月28日在邱县教育体育局人事科领取,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当出现被确定为面试人选后不参加面试的情况时,不再递补,不核减招聘指标,不影响拟聘用人员的确定。
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之和,每一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当比例内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体检,笔试成绩也并列的,一同进入体检。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进入体检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审查,其中专科及以上学历由县人社局负责审查;教师资格由县教育体育局负责审查。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不再递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封闭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对个人档案和近年来的现实表现进行审查,考察不合格的,将取消资格。
(七)公示
对拟聘人员在邱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方式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与义务,合同签订期限为三年,其中试用期十二个月,含在合同期限内。
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我县普通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不含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并随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每月由县财政扣除个人承担的各项保险后按经费拨到县教育支付分中心,由县教育体育局进行发放。档案及人事关系由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代理,养老、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由县财政按月拨到人才交流开发中心,由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负责缴纳。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县财政纳入预算,每年由县人社、财政部门核算后,由县教育体育局进行发放。
合同期限内如被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单位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
1、所教学科成绩连续两年位列全县同类学校末位的;
2、被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不合格的;
3、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给全县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
5、参加邪教组织或迷信活动、有乱收费行为、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6、聘用期间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7、违反《河北省信访条例》,出现非法聚集、串联上访行为的,由学校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8、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
9、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或达不到用人单位所提出的的合理工作要求的。
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教师需求情况,按照县教育体育局《关于人事代理教师考核聘用的实施办法》组织考核,经考核合格者予以续聘。
六、其他事项
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资格。
七、关于2016年招聘的人事代理教师
我县2016年公开招聘的中小学人事代理教师,于2019年8月31日合同期满,原《聘用合同》到期自动解除。该批人事代理教师可自愿报名参加2019年人事代理教师招聘考试,不受学历、年龄条件限制,不设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限制,经过笔试后全部进入面试,根据其报考岗位与新参加招聘人员合并排名,录用者签订《聘用合同》。如我县今后开展人事代理教师招聘,落选者可不受学历、年龄条件限制继续参加我县今后人事代理教师招聘。
本公告由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15324119237、0310-836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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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