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两新”组织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主要选派到园区党建办、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和已建立党组织且条件成熟的规模较大的“两新”组织,脱产专职从事党建工作。招聘人数2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政治素质好,热心党务工作;
2.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熟悉电脑操作;
3.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女不限,且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4.有一定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
5.有党建工作经验者优先;
6.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
7.安心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2016年以来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5.有其他不宜担任“两新”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3月2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党群活动中心,咨询电话:18711790607。
3.报名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
4.报名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身份证明和2017年以来的年度测评情况(所在党组织书面证明),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2张,《湖南桃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2020年公开招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见附件1)。
(二)面试
经报名且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以后,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15〕1号)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由经开区党建办对其现实表现进行全面考察。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经党工委研究决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
四、工资福利待遇
1.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党工委确定合格的,与管委会委托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一年一聘)。
2.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基本工资1700元/月,绩效工资按1800元/月的标准经考核后发放。
3.“五险一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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