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进计划
1.专业与名额
生态学(植被生态学或森林生态方向)、森林保护、植物学、野生动植物保护与利用等专业技术人才1名。
2.基本条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研三在读)或副高级以上职称,男性,35周岁以下。
二、报名事项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国户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2.所学专业、学历与招聘岗位要求相符。
3.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或参照《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情形的,不得报名。
(二)报名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6月6日止。
(三)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通过网络报名、电话(传真)报名、到现场报名等方式进行报名。
联系地址:浙江省磐安县安文街道云山社区中田村
联系人:俞叶飞0579-84661355、13758903937
邮箱:feieryun1126@126.com
(四)报名材料。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磐安县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1份;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一寸照片4张;其他证明材料(如,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专业业绩与成果证明、与原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荣誉证书、从业资格证等)。
报名时不便提供相关证件原件的人员,资格审查或组织面试时应将原件送引才单位报名联系人审查。报名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资格。
三、其他事项
1.管理局根据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将资格审核结果通知报名人员。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试、体检、政审等方式择优确定拟聘用对象。开展的每个环节引才工作均邀请县组织人事部门进行监督指导,并及时发布有关环节的工作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3.经过招聘引进各环节后,能胜任本专业工作的拟聘用对象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我县人才引进政策落实事业编制、工资待遇等事项。拟聘用人员若是在读研三人员先签订聘用意向书,根据双方协商到岗实习,期间给予适当生活补助,待取得毕业、学位证书后办理正式聘用手续。
4.本公告未尽事项,由管理局会同县组织人事部门共同解释。
5.监督电话和信息公布网站
中共磐安县委组织部人才办:0579-84660501
磐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0579-84665855
磐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anan.gov.cn
磐安人才网:http://www.parcs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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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