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原则
按照公正公开、平等竞争、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考制度,引进优秀教育人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对象
(一)招聘岗位
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共60名(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1.A类岗位
(1)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本科段须为全日制师范类毕业。
(2)教育教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本科段须为全日制本科。
2.B类岗位
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往届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备中小学中级以上职称的在职在岗教师。
3.C类岗位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音乐、舞蹈和美术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应往届毕业生,或具有中小学教师资格证承诺在一年内考取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爱心;
(三)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能适应招聘岗位工作;
(四)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学科专业相对口,具有相应层次学科的教师资格证(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暂不提供,1年试用期满前必须提供,高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可报低层次对应的学科,下同),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五)年龄要求:年龄一般要求18-35周岁,具有中小学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最高学历报考的2020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不限;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惠阳区在职在编教师;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近五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2017年至2019年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不得报考的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及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工龄不足10年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0年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时间、方式及需提交材料
(一)报名时间
7月17日上午8点30分至19日下午5点30分(三天),逾期网上报名系统将关闭,报名工作停止。
(二)报名方式及网址
1、报名方式:采用微信小程序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2、微信报名二维码:见附件
请应聘者进入系统报名时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网上报名资料,一旦点击“确认提交”,所填写资料将不能修改,出现任何相关问题,后果自负。
(三)提交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近期红底或蓝底免冠彩照;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毕业证书上专业名称后面注明师范方向的可不提供成绩单)、中级职称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在职在岗教师需提供);
3.与报考职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不提供,但一年试用期内必须提供)、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4.符合职位报考条件的尚未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年师范类应届毕业生(不含办理择业期内就业毕业生),可凭就业推荐表、各学年各学科完整成绩单及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报名;
5.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需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6.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7.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均需拍成清晰照片上传网上报名系统。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或岗位组。请考生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岗位招聘条件进行报考。全程严格审查应聘人员资格,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资格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存在弄虚作假问题的,一经查实,即时取消应聘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年龄、服务期等计算,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取得时间均为公告之日止。
4.2020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择业期内)须于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于公告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5.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五、考试程序和办法
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实际,此次公开招聘工作组织程序主要包括:1.发布公告→2.接受报名→3.编排笔试准考证及打印准考证→4.笔试→5.资格复审→6.技能测试→7.体检→8.组织考察→9.拟聘用公示→10.办理聘用手续。
(一)发布公告。在区政府网站及网站上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频道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对象及报名、考试、体检等办法。
(二)接受报名,资格审查。考生经“报名系统”报名。“报名系统”将对考生报名材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初审,区教育局根据招聘条件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确认,向通过初审者发送短信通知。
(三)编排笔试准考证及打印准考证。区教育局于规定时间在“报名系统”中编排生成笔试准考证。网上确认成功的考生请于2020年7月23日至24日(两天)自行登录报名小程序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组织考试。考试由笔试、技能测试两个部分组成。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是:笔试占60%,技能测试占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技能测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
(1)应聘人员按各自应聘职位参加笔试,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应职位的学科知识(综合卷),卷面分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各科笔试时间为:语文150分钟,其他科目10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区政府网站及网站上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频道公布。
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自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之日起3年内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笔试成绩合格者,在原笔试成绩加10分。笔试前,区教育局组织符合加分规定的考生进行加分资格审核。
笔试及技能测试注意事项:(1)应聘者均需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以笔试准考证安排为准。(2)考生应自备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视为放弃考试资格。(3)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或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或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或“粤康码”为红码、体温≥37.3度等不具备考试条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须在技能测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入围资格复审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职位数与参加笔试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合格考生中确定。如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所有材料都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验证后,除指定需提供的原件材料外,其他证件材料的原件退回本人。具体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技能测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技能测试资格。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技能测试资格。资格复审应提交材料及相关要求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3.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以现场备课试讲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对教材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和教学素养等方面的教育教学能力,采用模拟课堂教学形式进行,每学科技能测试(试讲)时间为12分钟内。
(2)试讲的内容:报考学科岗位的试讲内容为现行各学段相应学科教材;
(3)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能按时参加技能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技能测试资格。
(4)技能测试的成绩计算。技能测试采取现场评分、现场发放成绩单的方式进行。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技能测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按规定在区政府网站及网站上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频道予以公告。
(五)体检。体检对象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列为体检对象。体检对象须在规定时间统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六)组织考察。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拟聘用公示。体检及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区人社局、区教育局频道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无特殊情况者,确定为聘用对象的考生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调配或调动手续,并签订《广东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范本见粤人社发〔2009〕58号),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如有特殊情况者,需书面请求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
六、聘用待遇及相关规定
(一)被聘用的教师必须与区教育局签订从教承诺书,否则不予聘用。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取消录用资格,由此造成招聘岗位缺额,可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被聘用人员须服从教育局的统一调配,自办理人事关系起须在受聘单位服务满5年以上。进入技能测试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技能测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录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3年内不得报考我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二)新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一律按学校岗位设置所规定的要求,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安排岗位等级,在职教师考取后要重新进行岗位聘用。经批准聘用的新教师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享受我区公办学校教师的同等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没考取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者视为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经考核合格者留任,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含调入)资格。
(三)获聘人员符合《中共惠阳区委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阳区人才引进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惠阳委办通〔2016〕13号)规定的,可按《关于做好高学历高职称专业人才生活补贴和住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惠阳组通字〔2018〕36号)申领生活补贴、住房补贴。
(四)考生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岗位中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考察不合格、未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等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者考生放弃录用的,可依次递补进入体检。是否递补,由招聘考试组织单位研究决定。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七、考务咨询
惠阳区人社局咨询电话:0752-3768311,具体招聘问题请咨询区教育局,咨询电话:0752-382633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及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八、纪律与监督
招考过程接受惠阳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
纪检监督电话:区教育局0752-3826153;区人社局0752-3768936
九、惠阳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对本公告有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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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
惠州市惠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