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目的
为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面加强我县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培养,提高医疗卫生质量,为我县卫生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紧急考核招聘,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非常期间举行的一次特殊考核招聘,主要紧急补充我县呼吸、心内、胸外、感染、检验、放射、重症、护理及感染与疾病控制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共招聘30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7.应届毕业生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即可报考。
8.拟聘用人员需服从县卫健委的工作安排。
9.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中人员的工作表现将做为本次公开招聘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10.我县赴湖北参加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医护人员经申请可免试,免试人数比例不超过招聘总人数的30%。(组织考察方式进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组织报名
⒈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
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8月2日
⒊报名要求:
(1)《白沙黎族自治县2020年紧急考核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本人签名);
(2)近期正面免冠彩色;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张图片);
(4)户口薄;
(5)学历、学位证书;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有二维码标识);
(6)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参照岗位信息表的职业资格上传);
⒋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2)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报考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放弃面试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紧急考核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证件必须真实完整,招聘过程中,一旦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http://baisha.hainan.gov.cn/)。
(三)考试
考试采取考核(面试)方式进行,不设开考比例。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⒈面试内容:主要考核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专业知识能力等。
⒉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3.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成绩相同时,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基础上,按报考岗位的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的排名和招聘岗位实际聘用职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行体检,根据面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顺序递补。报考人员的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2.考察:需将个人人事档案提供给考察组,考察、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思想表现、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结合考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提出聘任意见。县卫健委在聘用审批前将对拟聘用人员的户籍、学历(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年龄、专业、资格等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复核,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自动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顺序递补。符合招聘条件的由县健委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提出拟聘用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经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人选,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用人单位负责填报《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书。所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我省现行的有关规定执行。所聘人员必须在所报考岗位服务满五年(含试用期一年,不含规培期),5年内不得辞职或者调动。
五、纪律要求
紧急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紧急考核招聘工作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考察情况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紧急招考核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予以清退;对违反紧急考核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紧急考核招聘工作接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刻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紧急招聘面试工作将委托第三方考试机构实施。
(四)本公告由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27728956(县卫健委)
监督、举报电话:0898-27723496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