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团结协作精神,有志于从事医疗服务工作。
2、户籍要求:衡水市县户籍,截至2020年6月30日前有效。
3、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岗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5、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采取选聘方式。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院校在读人员。
3.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回避关系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4.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
6.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被立案审查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1、网上报名: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于2020年8月1日上午8:30—8月7日下午17:30,登陆河北省故城县医院官网(www.hbsgcxyy.com),点击“人才招聘”窗口,进入河北省故城县医院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2、现场确认:
时间:2020年8月15日—8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分批进行,本人到现场录入身份信息,并提交材料如下:身份证、毕业证、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小二寸照片4张,缴纳报名费100元/人,每个考生确认信息具体时间在报名系统报考公告栏公布。
(如有特殊情况以故城县医院官网公告为准)地点:故城县医院急诊三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318-5389817。
3、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准考证在考前按报名系统公告时间领取。
4、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委托第三方进行。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考前培训班。
笔试为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约占20%)和公共医学基础知识(约占80%);试卷满分100分,120分钟答题时间,笔试成绩按40%记入总分。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由县医院招聘领导小组确定,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注: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的,经医院招聘事务组审核按最低分数线确定能否进入面试。)
面试内容为仪表、形象、气质、临场反应、语言表达等内容。采用考生临场抽签的形式,面试采用“体操打分”方式,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每一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
5、体检、政审
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医院临时指定、封闭组织、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总成绩从上往下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政审,政审主要对个人档案、现实表现和家庭成员进行审查,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按总成绩从上往下递补。
6、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后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待遇:
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发生活补贴),期满合格后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单位负责缴纳五险一金。县医院委托故城县人才交流中心代理人事关系。
故城县医院
2020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