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事业编制人员2名,具体招聘条件见《洋浦经济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编制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等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热爱疾病预防控制事业,有吃苦耐劳和奉献精神;
5.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5年7月3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适应高强度工作;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报名,需征得原单位或主管部门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7.洋浦开发区内各医疗机构的现在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选拔优秀、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及后续信息,从信息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4日-2020年8月1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521,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3.报名人员需提交报名材料:
(1)填写完整的《洋浦经济开发区2020年公开招聘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事业编制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见附件2,需本人亲笔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成一张图片);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4)执业资格证以及岗位所需其他证书;
(5)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
(6)属于在编在岗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要求相关工作经验的岗位,需上传相关的社保清单(社保部门开具的盖章纸质扫描件)及工作证明(证明需写明具体职位和工作年限)。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考生要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5.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与招聘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方可开考,未达到比例的,则相应递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信息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以与岗位相关的理论知识为主,兼有公共基础科目内容。
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将在洋浦门户网站公示3天。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将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侧重考察其适应岗位的综合素质等。面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60分,成绩于面试现场公布。
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在综合成绩出现平分的情况下,有湖北抗疫经历者优先入围,若均无湖北抗疫经历,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入围。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将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2.考察。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由人事局、社会发展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小组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由招聘办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管委会审批,管委会审批同意后予以公示7天。
(六)聘用和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按有关规定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试用期1年。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严肃招聘纪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38号)等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录用的,责任自负。
(四)咨询电话:0898-28837683
监督电话:0898-2882133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75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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