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乡属村用”岗位人员7人,具体招聘条件见《洋浦经济开发区2020年考核招聘“乡属村用”人员岗位表》(附件1)。
“乡属村用”岗位人员为财政事业编制,人事关系在乡镇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根据村卫生室的工作需要,安排招聘的人员到村卫生室服务累计3-5年。
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二)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医德医风好,无违反计划生育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为;
3.热爱卫生事业,愿意到基层从事卫生事业工作;
4.具有相应专业基础理论和业务知识,能够解决常见病、多发病,具有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的能力;
5.身体健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
6.初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中、高级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0年7月31日;
7.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报名,需征得原单位或主管部门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8.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按照《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8.洋浦开发区内各医疗机构的现在编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考核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及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选拔优秀、符合岗位需求的人员。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及后续信息,从信息发布之日起开始接受报名。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4日-2020年8月12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应在报名期间登录考试报名系统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2520,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
3.报名人员需提交报名材料:
(1)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
(2)填写完整的《洋浦经济开发区2020年考核招聘“乡属村用”人员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见附件2,需本人亲笔签名);
(3)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成一张图片)、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有关资料;
(4)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4.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报名表,考生要对所提供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5.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数与招聘名额比例达到1:1即可开考。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名单将在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并发布打印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
考核当天现场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资料原件进行审核,未携带原件供现场审核的,取消考核资格。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凡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信息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招聘方式
(1)考核方式:采取面试考核,侧重考核应聘人员专业能力、从医综合素养及个人综合素质等内容,考核按满分100分计算成绩。
考核采用量化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给予录用。考核结束后,根据合格分数线、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
(2)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准考证。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将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2.考察。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由社会发展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小组负责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人员属于在编人员的,须在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五)人员分配
根据用人单位需求情况,采取按成绩高分者优先选择用人单位的方式,依次进行选择。应聘人员出现放弃选择的情况,则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由招聘办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管委会审批,管委会审批同意后予以公示7天。
(七)聘用和管理
公示期满后,拟聘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为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工资待遇按《洋浦经济开发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区属乡用”“乡属村用”工作方案》(浦社〔2019〕84号)精神执行。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其中试用期1年。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四、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6号)、《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关于严肃招聘纪律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3〕138号)等规定。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洋浦经济开发区门户网站,并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考生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录用的,责任自负。
(二)咨询电话:0898-28837683
监督电话:0898-28821337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38761、66755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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