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名额及薪酬待遇
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招聘工作人员3名(其中管理岗位1名、专业技术岗位2名);海口市湿地保护管理中心招聘工作人员2名(专业技术岗位)。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海口市户籍贫困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海口市户籍的贫困毕业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表1);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8.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故意隐瞒,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社局网站、海口市林业局网站、海招网发布。信息公布时限为7天。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组织现场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2.报名时间:2020年8月5日至2020年8月11日。
3.报名网址:
https://kaoshi.daijun.com/#/user/login/dw=63728TzEWeN%2Bgh7TwP8p0jfSsaLQwjnDLxMiSTRGa7o。
4.报名要求:
(1)每个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
(2)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面和国徽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本(户口本首页与个人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书,本人近期证明2寸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200KB以下)等材料电子扫描件,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并保持所提供联系方式的畅通。
a.学历认证书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有二维码标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2020年应届毕业生因尚未到毕业时间无法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b.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3)贫困毕业生建档立卡证明(报名时受疫情影响,无法提供的,可手写证明上传,待资格复审时按要求补齐相关材料)、海口市户籍证明(上传户口本户主首页和本人页)。
(4)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
5.报名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信息提交后,须在2020年8月11日(报名期最后一天)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20年8月11日16时(报名期最后一天)准时关闭,2020年8月11日(报名期最后一天)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行业、紧缺专业或层次要求高、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定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林业局网站公布。
(四)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林业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7)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向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考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应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在海口市林业局网站名单。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面和国徽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户口本首页与个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本人近期证明2寸免冠证件照片
(5)学历认证书;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有二维码标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2020年应届毕业生因尚未到毕业时间无法取得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7)贫困毕业生建档立卡证明
3.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岗位招聘职数在10人及以上的,以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职数在9人及以下的,以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可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林业局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时间及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
(3)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向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
(4)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林业局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应聘人员有特殊体检要求的招聘岗位,应当报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并在招聘公告中予以明确。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可从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可从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林业局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主管局党组研究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林业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主管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录用。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人事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8-68626535,联系人:黄先生
监督电话:0898-68724516(机关纪委)
技术支持电话:0898-65230708
以上联系方式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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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海口市林业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列表.xlsx
海口市林业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