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信访局工作人员1名(需经常出差,适合男性)。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工作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工作执行力;
2.35周岁以下(即1985年8月6日以后出生),越城区户籍,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3.大专及以上学历,工商管理类、法学、心理学、文秘类专业;
4.有信访、12345政务热线两年以上工作经历或有镇街、社区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1.报名办法:采取网络报名的报名方法。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日9时至8月12日17时30分(以邮件显示时间为准)。
从附件中下载报名表,填完后在规定时间内将(1)报名表、(2)户口本、(3)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凭教育部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劳动(聘用)合同、养老保险交费凭据或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关岗(职)位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证件的扫描件和近期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发至邮箱798351131@qq.com,邮件主题必须标明“越城区信访局招聘+姓名”。
联系咨询:戴同志,电话:89112329。
2.资格审查:
由越城区信访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向初审未通过者回复邮件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需对所提供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3.招聘办法:报名人数在20(含)人以下的,直接进行面试。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在报名的基础上,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后择优聘用。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最终得分:报名人数在20(含)人以下的,报考人员的最终得分为面试成绩;报名人数超过20人的,报考人员的最终得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面试时间另行电话通知。面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经体检、考察合格者,予以聘用。因故出现招聘岗位空缺,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录用:由越城区信访局领导班子和派驻纪检组集体讨论决定录用人选,讨论通过后实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
5.聘用:聘用后实行2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区级机关编外用工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相关保险。
若被查证相关材料和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其他未尽事宜由越城区信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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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越城区信访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