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聊城市2020年“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聊就业创业工作会议精神,适应公立医院改革新形势下医院发展人才需求,根据我院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聊办发〔2019〕14号)、《中共聊城市委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水城优才”工程激活人才制度效能的意见(试行)》(聊发〔2020〕14号)等文件要求,医院决定公开招聘录用一批“双一流”高校毕业生来院工作,进入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专业对口、注重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用人方向,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适应岗位需求的“双一流”高校毕业生选拔到医院来。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年龄不满35周岁(1985年8月15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其他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须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指“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相关专业毕业生,详细名单见附件1)。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后,方可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经定向或委培单位、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材料。
三、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2。
四、招聘工作的步骤、程序和方法
(一)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确认
报名时间:2020年8月15日8:00—18:00;
报名地点:聊城市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聊城市东昌府区青林街18号);
医院负责组织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确认,须应聘者本人参加,不得他人代替。
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确认时,应聘人员应携带:(1)已取得的所有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3)医师资格证书(已考试通过未发证书人员请携带考试通过成绩单);(4)执业医师证(5)护士执业证书;(6)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7)就业协议书;(8)报到证;(9)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规培证者优先,已通过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考试的,须提供学校或培训单位出具的考试合格证明,并加盖学校或培训单位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020年规培结束的可提供在培证明并加盖公章);(10)《应聘聊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官网2020招聘简章内下载)纸质手签字版;(11)在职人员应携带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岗位有特殊条件要求的,还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上要求提供的审核资料均为原件及其复印件,复印件要求顺序装订,缺一不可(特殊情况可提前电话咨询)。
硕士岗位的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如“内科学(心血管病方向)”等,而考生的毕业证只写有一级学科名称“内科学”,遇到此种情况,请考生提供由毕业学校开具的证明材料,注明考生所学专业的二级学科名称,并提供学位论文(原件)以及论文封面的复印件1份。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严肃性,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伪造学历、学位、证书、证明、材料等的人员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考和录用资格人员,或在报名、面谈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中发现与招聘条件不相符人员,查实后取消应聘资格,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面谈面试
1.面谈面试形式。根据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确认的报名人数,统一安排时间,逐一对报考人员进行面谈面试;面谈面试的内容为政治素养、工作态度、专业知识等,面谈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2.面谈面试专家组成。专家组由院领导和相关专业专家组成,共7人,专家组设组长1人。
3.面谈面试成绩。面谈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由专家组按实际情况评定,按照每位专家评分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面谈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考察、体检造成的空缺,根据面谈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但只递补一次。
1.考察。采取适宜形式,全面考察了解体检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2.体检。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需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录用
考察、体检合格的,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录用条件的,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公示期内,如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署真实姓名向医院人事处反映。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录用资格,其空缺的岗位也不再递补。
六、工作纪律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正性,整个招聘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和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对违反考试纪律,有营私舞弊行为,影响招聘工作正常开展的有关人员,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将视具体情况严肃处理,直至取消录用资格,并纳入医院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上级部门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地址: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西路67号
咨询电话:0635-8276113
电子邮箱:lcphrsc@126.com
单位网址:http://www.lchospita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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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聊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表.docx
2020年聊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诚信承诺书.docx
2020年聊城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双一流”高校毕业生应聘须知.docx
聊城市人民医院
2020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