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忻州市人民医院3名、忻州市中医医院1名、忻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名、忻州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2名、繁峙县人民医院2名、神池县人民医院1名、岢岚县人民医院2名、原平市人民医院1名、偏关县人民医院2名、五寨县人民医院2名,合计18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敢于担当、勇于献身;
3.具有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资格条件
1.忻州市2020年派出支援湖北一线疫情防控医务人员;
2.资格证要求:具有护士资格证
3.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以后出生)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人员、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名;
2.曾在医务工作岗位上发生过医疗事故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sxxz.gov.cn)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8月10—14日。
2.报名所需材料:《忻州市定向招聘2020年支援湖北一线疫情防控医务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考生在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sxxz.gov.cn)下载,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护士资格证、个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或户籍证明、现临时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
3.报名方式:报名者将以上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压缩至一个文件夹,文件名统一格式为:姓名+手机号,上传至电子邮箱wjwclq@163.com。
4.报考人员只能报考支援湖北派出单位的招聘岗位。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完成报名后,在市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市卫健委进行资格审核。对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报名资格条件由市卫健委负责解释。审核合格后,市卫健委通过电话通知进入面试人员。不符合条件未获面试资格者,不另行通知。
(三)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核人员按通知要求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必须持《报名表》、身份证参加面试,缺少证件者或证件内容不一致者不得参加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用时10分钟。
考核满分100分,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考核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不达合格线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由市卫健委组织实施,入围体检人选到指定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须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招聘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学校、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并对报考者提供的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材料进行复审和审核,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及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报名人员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会议按1:1比例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进行公示。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rsj.sxxz.gov.cn/rsks)、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sxxz.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
通过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市卫健委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以正式文件批复,市、县(市、区)人社、编制部门凭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办理入职入编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一式四份,报市人社局审核盖章。招聘单位法人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期内,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监督检查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由卫健委纪检监察组、市人社局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对群众的检举、申诉和控告,认真核查,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公告中公示的咨询电话、监督电话,在工作期间内要安排专人值班,保证考生能够及时就有关问题得到咨询和投诉。
咨询电话:0350-3301902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
监督电话:0350-3305565忻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
0350-3333625忻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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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