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储备,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上城区现面向部分高校毕业生引进一批党政储备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拟招引党政储备人才共24名,具体要求详见招聘计划。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具有较强的岗位适应性、相融性。
(六)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
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会干部、奖学金获得者、优秀毕业生等优先考虑。有失信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期间受过纪律处分的,或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规定需要回避情形人员,不宜报考。
三、引进程序
按照公开报名、线上测评、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20年8月7日-2020年8月22日。符合条件的招聘对象登陆指定网址进行报名:https://xiaoyuan.zhaopin.com/company/CC000799269D90000000000
2.所需材料
(1)《2020年杭州市上城区党政储备人才资料承诺书》(附件1);
(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电子版、本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照片或扫描件(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照片或扫描件);
(4)业绩阅历(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发表论文等)照片或扫描件。
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应当清晰完整,报名信息与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所有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有提供的电子材料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材料不全重要信息无法证实、提供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等的,取消报考资格。
(二)线上测评
报名人员人岗匹配测验。测验会在报名人员投递简历后,通过邮件形式发送至简历表中邮箱。请务必确保简历中内容真实、准确、有效。所有报名人员需在收到测验后48小时内完成测验。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之前,组织资格复审。结合人岗匹配测评结果,综合考虑专业、学历学位、获得奖励、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研究能力和工作情况等因素,择优比选后以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试考核人员名单。人员不足1:5时,相应核减招考计划。
考试考核侧重对应聘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匹配度等方面的了解,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考试考核的方式、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
应聘者按要求参加完考试考核后,可领取一定的往返交通费补贴(最高补贴标准按人民币计,杭州市内100元/人,浙江省内300元/人,浙江邻省500元/人,国内较远省份最高1000元/人,亚洲及周边地区最高4000元/人,美洲及周边地区最高7000元/人)。
(四)体检、测验、考察
考试考核结束后,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体检、测验、考察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体检。体检的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相关标准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测验。参加完体检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在线职业行为风险测验,测验时间另行告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验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
体检、测验、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可按该岗位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空缺。
(五)公示聘用
体检测验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后按照1:1择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公示无异议后办理录用手续。对因取消录用资格、本人未报到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直接核减计划数,不进行递补。
四、相关待遇
(一)引进的党政储备人才,未纳入事业编制前,由杭州上城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入职后工资待遇。工资福利待遇列入区财政开支,并根据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博士研究生参照事业单位管理七级普通岗位享受待遇,硕士研究生参照事业单位管理八级普通岗位享受待遇。
(三)可享受生活补贴8万元(分3年支付);无自有住房的,入职后前三年发放3000元/月的住房补贴。
五、职业规划
按照《上城区党政储备人才引进培养方案》进行培养使用。
(一)根据所学专业和工作需要,按照人岗相适原则,选派到重点工程、综合性岗位培养锻炼,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通过专项考核(考试)方式,按照80%比例择优进入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首个聘期为3年。
未入编人员与下一年度入职党政储备人才共同参加考核,继续按照80%比例入编。连续3年参加考核仍未能入编人员,取消党政储备人才身份,不再参加入编考核。符合条件的可与区属国有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根据该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享受相应待遇。
(二)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选拔任用资格条件,可择优逐级提拔。博士研究生学历的,聘为所在单位中层正职;硕士研究生学历的,聘为所在单位中层副职。若提拔至党政机关副处级领导干部,可按规定进行公务员登记,相关福利待遇按规定执行。
(三)聘用期限约定:在上城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未满服务期限自动离职或被解聘的不再保留相关身份,并退还已领取的生活补贴、住房补贴。
六、其他事项
(一)在引进过程中,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的,在任何环节可随时取消考生考试资格。
(二)本公告由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三)咨询电话:
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组织部0571-86854309;0571-87823513;
杭州市上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85225907。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
(四)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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