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寻乌县委、县政府计划于2020年8月成立寻乌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正式启动针对寻乌0-3岁婴幼儿家庭的照护服务,引导家长科学照护0-3岁婴幼儿,普及和加强婴幼儿照护人的科学养育意识和能力,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支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特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3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寻乌县常住人口符合招聘条件的所有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无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不良记录;
2.具有统考大专或以上学历,并具有与学历相当的文化水平;
3.身体健康,仪表端庄,热爱婴幼儿照护事业,沟通能力强;
4.能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起草文件和制作统计表格;
5.至少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
6.有以下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从事过管理类工作、财务工作经验者、新媒体运营经验者、能提供个人原创随笔者。
三、工作职责
1.项目管理:制定项目运营规章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和要求,监督项目实施情况,执行常规督导检查,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完成月度项目报告;收集项目实施情况过程资料,进行档案管理,定期组织项目研讨会等;
2.项目宣传:普及婴幼儿照护服务知识,定期宣传项目近况;
3.人事管理:养育师招聘、培训、考核、奖惩及人事调整;
4.物资管理:婴幼儿照护服务中心建设、维护,教材教具玩具更新,使用情况记录;
5.财务管理:项目人员季度工资预算与拨付,月度工资及绩效核算、发放管理;日常物资采购与报销、协议续费管理;记录资金账目,整理票据归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网络报名: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8月28日18:00。
3.报名成功后扫描添加以下个人二维码,通过后邀请加入招聘通知群,后续招聘安排群内统一通知。
4.参加笔面试时需携带资料:
①个人简历;
②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③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④相关资格证书或荣誉证书(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⑤如有个人随笔,可复印后一并携带。
(二)考核形式
考核分笔试与面试,笔试合格者进入面试,最终成绩根据笔面试成绩综合评定。
(三)健康体检
拟录用人员参照幼儿园教师体检标准统一在寻乌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不予录用。
(四)签约
考试、体检均合格后将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指定派遣到寻乌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工作。
五、工资待遇及工作时间
1.合同期2年,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7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税前薪酬参考范围2700-3100元/月(含绩效考核部分),以下为具体福利待遇:
·基本工资2700元/月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每年0-2个月基本工资作为年终奖
·按照国家规定统一缴纳五险
·项目额外为员工补充缴纳商业保险
·每年发放节日福利及高温补贴
·每年享受6天带薪年假
·法定节假日正常休假
2.工资标准按岗位情况以正式劳动合同为准,合同期满表现优异者再次续签。
3.工作时长:周一至周五正常上班,周末休息。
六、工作纪律
1.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的监督。
2.招聘工作及招聘结果由浙江省养育未来行动研究中心和寻乌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全权负责,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扰招聘工作。
3.本通告最终解释权属浙江省养育未来行动研究中心和寻乌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
详情咨询:
潘老师137-6770-4467
王老师130-8092-1617
寻乌县婴幼儿照护服务管理中心
浙江省养育未来行动研究中心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