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校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61个;招聘计划156名,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邵阳学院网站(http://www.hnsyu.net/)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0日至8月24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登录湖南人事招考网(www.zrpta.com)填写报名基本信息,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等报考岗位所需相关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相关要求
(1)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及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2)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0年8月10日为截止日期。
(4)招聘岗位要求是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近6个月的党员介绍信或党员(费)证或所在基层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
(5)若应聘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须由所在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方可报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邵阳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2.hnsyu.net/syxyrsc/)公布。通过资格初审请自行打印准考证,具体打印准考证有关事项见人事处官网通知。
2.复审: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会同其他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考单位审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知在邵阳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www2.hnsyu.net/syxyrsc/)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A类岗位(学历学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或职称要求为教授的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应聘专任教师岗位
采取面谈、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面谈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70%。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面谈和试讲。面谈采取提问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能力、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态度、教学目标、教学基本素质、教学内容和教学效果。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应聘辅导员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总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占综合成绩的30%。
笔试: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思想政治教育基本理论知识等。
面试、试讲: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试讲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形象气质、综合分析等能力;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等。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谈、面试、试讲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考试成绩在邵阳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专任教师岗位以试讲成绩排名为准,辅导员岗位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邵阳学院人事处网页公布。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邵阳学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9—5431783 (学校人事处)
监督电话:0739—5431781 (学校纪委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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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学院
2020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