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工作要求。
1.岗位类别。
(1)普通社会治理突击队员140名。其中,男性突击队员125名,女性突击队员15名。
(2)大巴司机岗位4名,男性。
主要负责黄埔区内的短途驾驶任务。需持有A1、A3驾照(实习期满一年以上),能熟练驾驶各类大中型客车,身体健康,无不适应驾驶大巴车辆的疾病,无不良驾驶记录。
2.工作要求。应聘者需服从招考岗位的调配,工作区域主要为广州市黄埔区,需要接受24小时轮流值班制。
(二)岗位职责。
1.普通突击队员岗位。
(1)协助区相关部门参与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社会治安、公共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以及突发事件应对、化解矛盾等活动;
(2)辅助公安、城管、应急等部门开展重大执法行动或应急处突工作;
(3)协助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全区“三旧”改造拆迁任务;
(4)协助区内各部门及街镇开展临时性阶段性的社会综合治理、行政执法任务。
2.大巴司机岗位。
(1)主要负责社会突击队员执行工作任务时的人员运输、装备押送等工作;
(2)负责日常车辆维护、保养、清洁和用车;
(3)协助处理日常行政事务。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要求。
1.普通突击队员岗位。18至35周岁(即1985年8月27日至2000年8月27日期间出生)。
2.大巴司机岗位。18至48周岁(即1972年8月27日至2000年8月27日期间出生)。
(三)身高要求。
1.普通突击队员岗位。男性净身高175cm(含)以上;女性净身高165cm(含)以上。
2.大巴司机岗位。身高160cm(含)以上。
(四)学历要求: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需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现役军人,在校、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五)具有与岗位工作强度相匹配的身体素质条件,形象气质较佳,体型匀称,五官端正,无精神病史,无影响正常工作的家族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体表无纹身、无明显大面积疤痕、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均达到4.9(0.8)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
(六)具有良好体能、技能,责任心强,勇于担当,能吃苦耐劳的优秀青年。
(七)部队退役军人、警察类院校的毕业生优先。
(八)报考普通社会治理突击队员岗位,且大专(含)以上学历在读期间就读专业为计算机、会计,汉语言文学等专业的人员优先。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存在较为严重债务纠纷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7)经招聘单位研究认定不适合从事该类工作的。
三、报名方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应聘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并上传各项证明材料及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周二)12:00至9月3日(周四)17点30分。男性突击队员岗位报名截止至1200人,前1200人报名有效;女性突击队员岗位报名截止至150人;司机岗位报名截至80人。各岗位报名人数超出截至人数或者逾期的,报名无效。招人单位将根据报考人数情况,适当延长或者提前关闭网上报名通道。
3.报名资格审核遴选。2020年9月4日(周五),系统将根据招考岗位报考人员的个人履历情况及岗位匹配度程度,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6的比例(即男性报考岗位750人,女性报考岗位90人,大巴司机岗位24人)确定进入考试人员名单,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9月8日(周二)起至开考前登录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本人条件与职位要求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报考人员需详细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因填报信息不全或错漏导致报名审核不通过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2.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到报考者本人,应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相关招聘信息未能通知到位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负责。
3.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四、考试
考试采取初试、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各项环节将在连续的2天内完成,考试范围为广州市黄埔区,具体时间及地址安排以考生准考证为准。
(一)初试。
在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当天,对其身高、视力进行初筛,身高视力未达岗位设定标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能测试环节。
(二)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身体素质情况,每项测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所有项目测试成绩都合格才能确定为体能测试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附件2)。
(三)笔试。
1.笔试科目: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
2.普通社会突击队员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础文化知识,法律常识等;大巴司机岗位主要考察岗位要求的交通法律法规、行车安全事项等应知应会知识。
3.本次考试不指定具体参考用书。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15分钟后未到的视为放弃考试,考试作弊,直接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1.面试采用综合面谈的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
2.面试成绩: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人选。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主要审核应聘者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资格复审材料提交时间以招考单位的通知为准。资格审核不合格及未按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凡有关资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提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报考者及其直系亲属页),学历证书,大专学历以上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个人征信报告》,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六)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排序确定。考试总成绩将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在原报名网站公布。
五、体检、毒品检测、考察
(一)体检。按照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人选或重新组织招考。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围人员需自负体检费用约400元。未按通知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体检包括肝功二项、全血细胞计数、肾功二项、空腹血糖、尿常规分析、胸片、心电图、肝胆脾胰B超、一般体格检查等项目,所检项目达标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粤人社发〔2010〕382号,详见附件3)执行。
(二)毒品检测。为防止涉毒人员进入社会治理突击队,按照本公告要求,应聘人员需无条件遵照招聘单位的要求,配合体检医院和用人单位开展毒品筛查工作(包含尿液检测板测试和人体毛发生物检材提取两项),被检人的尿液检测及毛发检测结果疑似为阳性的,判定为不合格,不予以聘用。
(三)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等情况,并核实其是否符合应聘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考察资格的,可在成绩合格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心理测评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需求,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入围体检环节的人员开展心理测评并出具相应的评估意见,招聘单位综合评估意见情况,确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需求,不符合岗位需求的,不予以聘用。
七、聘用公示
考生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和组织考察合格后,根据招聘计划需求的人数,按照笔试、面试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聘用对象并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八、劳动合同及薪酬待遇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
(二)普通突击队员岗位:人均工资福利开支约10万元/年(包含加班费、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和个人所得税部分);大巴司机岗位:平均月薪约8500元(不包含单位及个人承担的“五险一金”部分)
九、疫情防控要求
(一)所有考生须在粤省事小程序中注册“粤康码”,并在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态、来粤方式等情况。打印并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附件4),并于体能测试当天现场提交方可考试。
(二)尚在外地的考生,应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及时返粤,并按属地要求和规定进行管理,以免耽误考试。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名单可在“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查询)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十、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身份证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凭证,请考生在考试环节随身携带,证件不齐或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2136253、020-82136205
咨询时间:逢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本次招聘由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协助广州国际生物岛管理委员开展并发布公告,公告内容由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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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区分局警辅办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