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1名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工作人员,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高,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较强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5.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招聘岗位任职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条件详见附件,其中医生和护理人员须具有相应执业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具体招聘的岗位、专业和人数,详见附件《海南省中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公布
通过省人民政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健委和省中医院等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1日-9月27日
2、报名地点:省中医院门诊综合楼7楼人事部。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海南省中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表》(下载地址:http://www.hizyy.com/),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现场报名提交材料包括《海南省中医院2020年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历次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半年内开具的工作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及电子相片。
4、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5、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聘工作信息,保持电话畅通。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其中,采取考试方式招聘的,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采取考核方式招聘的,每个岗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人选,对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须同时具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方可列为考察体检人选,表决结果记录在册,未获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含)人员表决通过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资格审查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统一核发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考核与考试
1、考核招聘
考核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内容包括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
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面试组织:面试考官为每组5人或7人,从本院和其他医院专家中抽调人员(省卫健委和本院考官不超过60%),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面试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在省中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2、其他岗位公开招聘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二项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按50%、50%权重计入总分,即为综合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时间与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笔试科目:内容为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平均分)在省中医院网站进行公布。
(2)面试
从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人员确定。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前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包括仪表仪态、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按照考核招聘面试程序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待定。
(五)体检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各项成绩均在合格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出现岗位空缺,可在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各项成绩均在合格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省人社厅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以复查结果为准。
(六)考察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等确定考察人选,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经党委会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报送省健委审核,经审核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中医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在1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将有关材料报送省卫健委审核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九)薪酬待遇
执行海南省政府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省卫健委、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中医院人事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海南省中医院人事部赖老师
联系电话:0898-66223851
传真:0898-66203833
监督电话:0898-6622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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