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本次引进的岗位为初三语文(中考备考骨干)教师,职责为担任初三语文教学工作及班主任,能做好初三毕业班的备考指导工作及年轻教师的教学辅导、班主任培训等工作。
二、引进程序
(一)报名
1.基本条件
(1)符合引进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有志于从事教育事业,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人员,不接受其报名。
2.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21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把需提交的资料发至邮箱496818657@qq.com。
(3)需提交的资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及鉴定证明、职称证、教师资格证、荣誉证书扫描件。
4.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5.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
6.《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电子版或用黑色签字笔填写后扫描成PDF)。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由本单位和长安镇教育局负责报考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到报考人员。受疫情影响,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方式及考核内容
考核采取讲课、班主任能力考核两种形式。其中:讲课时间为40分钟,占考核成绩50%;班主任能力考核时间为30分钟,占考核成绩50%,总分合计100分。
考核设定80分为基准分,80分以下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考核成绩当场宣布,由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如考生提前离开或拒绝签字,由考核组2名以上人员在成绩单上注明情况并签名,视为送达。
考核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引进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2人以上总成绩相同,则先按讲课得分高低评定,再按班主任能力考核得分高低评定;如所有得分一致,则当天立即安排再次讲课考核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计划生育证明。
(五)拟引进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引进人员,同时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东莞市教育局及东莞市长安镇教育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办理聘用手续
拟引进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引进单位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三、有关问题说明
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核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咨询电话:0769-85383823;联系人:刘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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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长安实验中学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