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与职责
(一)文秘员:2名。本科以上学历,法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主要负责公文材料写作、党务、资料和档案整理、组织协调、会务活动等综合性工作;熟悉运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以及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具有相关职称和公文写作、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详见附件1);
(二)护理人员:3名。其中,男性2名,女性1名,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主要负责照料和护理中心残疾学员的日常起居等工作,需要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书写简单的事例,能够从事较重的体力劳动,需要上夜班(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岗位要求;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有志于从事残疾人服务事业;
(三)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到2020年9月30日),原则上为东莞市户籍人员(非东莞市户籍人员须在本市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以社保参保时间为准);
(四)没有违反计划生育、违法违纪或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或其他不符合机关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等情况;
(五)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半年内无重大病史、无传染性疾病;
(六)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薪酬待遇
录用后与单位签订《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聘员劳动合同》,薪酬待遇按照《东莞市机关事业单位普通聘员薪酬管理实施办法》执行。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邮箱:dgscjrtyzx@163.com(注:所有报名材料须压缩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姓名+年龄+性别+专业+毕业院校+联系方式”命名)。
(二)报名材料:
1.《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普通聘员招聘报名表》电子版及彩色扫描件(见附件2),表格内“贴相片”处须附相片;
2.个人简历电子版或彩色扫描件(不超出2页);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学历、学位验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4.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
5.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原件彩色扫描件;
6.工作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原件彩色扫描件(非莞户籍人员须提供);
7.职称证、职业资格证、技能证原件彩色扫描件;
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版(JEPG或PNG格式);
注:以上报名材料,电子版为Word文档,各类证件原件彩色扫描件为PDF文档。
(三)报名时间:2020年9月16日-10月8日
(四)资格审核: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根据投递的报名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招聘要求的将以邮件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笔试。
(五)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告的招聘要求,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普通聘员招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五、考试
(一)本次招聘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笔试为闭卷考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成绩均设定60分合格分数线。
(二)考试地点为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具体考试时间以邮件或电话通知为准。
(三)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拟聘人员,并通知进行体检,根据体检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参加笔试与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出示绿色“行程卡”,对持非绿色“行程卡”的考生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场的考生须严格佩戴口罩,配合做好现场防疫检查,体温探测、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未按要求出示相关证明或不配合现场防疫检查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并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学位证原件、学位及学历认证报告、户口本户头复印件及应聘者页面原件,近期1寸蓝底免冠照片3张。
(三)通过笔试和面试后,因拟聘人员入职资料、体检等不符合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入职材料,导致岗位聘用程序无法正常办理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由用人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其他考生。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桑园工业区银贵路1号(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邮编:523119
联系人:叶老师、梁老师
联系电话:0769-23322904
电子邮箱:dgscjrty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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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残疾人托养中心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