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本次招聘单位为齐齐哈尔市委政务服务保障中心,该单位为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室直属的事业单位,经费方式为财政全额预算拨款。主要负责中央、省委文件翻印工作,负责市委、市委办公室文件印制、机要信件传递交换、文件档案保存、管理、使用等服务工作,负责市委涉密载体销毁、市委政务网络运行维护等工作。
二、招聘计划及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人,具体岗位和需求详见《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备公开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不含专升本。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双学位报考人员,须有其第二学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打印的认证报告;
5.1984年10月21日及以后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违纪处分且未解除的人员,公务员、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4.机关事业单位新录用试用期、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且尚有记录的人员;
6.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由市委办公室组织实施,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452-2791329。
(一)报名
1.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10月23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市委老干部活动室(齐齐哈尔市龙沙区新乐街37号,市委幼儿园北邻)
3.报名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1份;
(3)近期蓝底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
(4)《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打印版1份;
(5)所在单位盖章、主要领导签字的同意报考证明。
4.联系人:孙超
5.联系电话:0452-2791336,0452-2791337
6.报名信息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为便于联系,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在应聘期内不得变更。
(三)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均实行100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面试成绩×40%。
1.笔试
笔试方式为闭卷考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结束后,依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相应扩大进入面试人选。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2.面试
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综合分析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为15分钟,考官当场进行评分,去掉其中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当场公布成绩,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试时间和地点等事宜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3.成绩发布
面试结束后,将总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并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和体检人员名单。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五)考察和体检
由市委办公室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者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的表现,同时复查报名资格。考察不合格或复查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空出岗位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由市委办公室对考核合格者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相关规定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如果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将被视作体检不合格。应聘人员经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空出的岗位按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核、体检合格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七)试用期
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正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八)相关待遇
1.被聘用人员纳入齐齐哈尔市机构编制管理,享受在编人员相应待遇。
2.被聘用人员的聘用岗位及职称,由聘用单位结合实际岗位设置等有关情况确定。
四、考试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的有关要求,服从招聘主管部门的安排。对在招聘过程中被认定违纪违规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由招聘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处理。
五、防疫要求
1.外地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和要求,合理安排行程,以免耽误考试。
2.考生抵达考点所在地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或在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进入考点时须持有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参加考试。境外返回的考生如到达境内时间不足14天,应自觉接受属地防疫指挥部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措施(隔离费用自理),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3.考生可在考前60分钟进入考点。如果考生持有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测温合格后可直接进入考点。其他考生进入考点时应接受“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或“龙江健康码”、“鹤城平安码”查验及体温测量,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的考生需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码色异常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不符合要求的、体温高于37.3℃或者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未带手机,无法扫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考点。
4.考试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评估,视情况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5.考生进出考点、考场需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摘下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距离。
6.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在报名网站上进行相应公告,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
本公告由市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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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齐齐哈尔市委办公室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