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及引进计划
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有关政策规定,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事业为上、人岗相适及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管理,提高引进人才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本次拟引进专业人才219名(具体引进计划见岗位需求表)。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硕士研究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3周岁,本科生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8)符合用人单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
(9)自2017年起入学,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的,且具有学位、学历证书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2.以下人员不允许报名:
(1)在读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在编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中被辞退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名要求
(1)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网络报名、电话报名等方式进行,具体报名事宜请联系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岗位需求表)。报名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下一个工作日起5个工作日内(2020年10月12日至2020年10月16日),报名人员需在报名时填报用何种语言作答(汉语或蒙古语)。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或咨询相关招聘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报名表》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名人员不得报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在引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核
1.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并提出审核意见。对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及时告知未通过审核的理由;对报名资料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告知本人作出补充或说明。审核结束后,用人单位形成专题报告及报名人员名单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汇总。
2.资格审核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专利、科研成果以及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
3.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设立资格审核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6523,8217913。
(三)人岗相适评估
1.人岗相适评估主要包括结构化面试及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结构化面试由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评估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用人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岗位需进行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会同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组织实施。结构化面试的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报考人员。
2.高校岗位人岗相适评估由各高校自主组织开展,卫生系统、教育系统岗位人岗相适评估由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开展。
3.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只能选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面试时,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于实际到场参加结构化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拟引进人数的岗位,报名人员的结构化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拟引进人数与进入专业知识能力测试(是否需要专业知识能力测试详见岗位需求表)人数1:3的比例,在每个岗位结构化面试成绩中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专业知识能力测试范围人员。同一岗位因末位结构化面试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考生全部进入专业知识能力测试。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专业知识能力测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引进人数的岗位,报名人员的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考试所在考场(同一试题、同一考官组)所有考试人员平均成绩。不能计算平均成绩的,须达到事先设定的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计算
需要进行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的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结构化面试成绩×50%+专业知识能力测试成绩×50%
不需要进行专业知识能力测试的岗位总成绩即结构化面试成绩。
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四)政审考察及档案审核
1.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进行政审和考察。同一岗位按1:1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一并进入政审考察。根据政审考察结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集体研究后,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名单,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2.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上报的拟引进人员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档案严重涂改造假的,取消引进资格。
政审考察及档案审核未通过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五)体检和引进
1.体检。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拟引进人员体检。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2.公示。通过呼伦贝尔人才网对拟引进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3.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清的,暂缓引进,待查清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作出是否引进的结论后,报领导小组审批。
(六)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执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拟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七)服务期制度
引进人员在本单位需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允许调离呼伦贝尔市。
三、纪律监督
本次事业单位专业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一经发现违规违纪问题线索、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立即取消资格,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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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本级事业单位引进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