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25名工作人员,其中满洲里市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21名,扎赉诺尔区卫生健康系统工作人员4名。详情请阅读《满洲里市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执业医师资格证书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按照《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对一线医务人员身心健康关心关爱具体措施的通知》(内卫人发﹝2020﹞3号),对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合同制医务人员(含医、药、技),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学历最低可以放宽到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学历,但必须满足卫生行业职业准入对学历的相关要求(参加疫情防控的一线合同制医务人员须提供当地卫健委和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具的证明材料)。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期内(2018、2019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三)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3.试用期内已列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及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5.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满洲里市人才网(网址:www.mzlsrc.net)
2.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5日9:00--10月18日17:00
3.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和专业测试时所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填写《报名信息表》,并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数码彩照(白色背景,jpg格式,100KB以下。上传照片模糊者,审查不予通过)。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大学、院系、专业;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从事的主要工作),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信息表》(此表一式两份),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资格条件和要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初审时间:2020年10月16日—10月19日12:00
2.资格初审工作由市卫健委负责。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审核结果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补充和说明。在报名截止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照片等原因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资格初审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所有应聘人员都要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5.应聘人员须于10月19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通过网上银行进行交费,报名费每人20元,每科考务费50元。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202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免收报考费;2019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建档立卡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免收报考费。对符合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即应先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进行交费,其减免费用招聘工作结束后由满洲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现场退费(退费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申请报考费减免的人员、笔试缺考的人员,不再退费。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不予退费。
凡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信息表》1份、《减免考务费申请表》2份(其中,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所在旗市区扶贫办出具的贫困证明和贫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城镇低保家庭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所在旗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在退费时进行审核确认。
(三)报名确认
1.应聘人员须及时登录满洲里市人才网报名系统,查阅个人报名信息是否正确,交费状态是否变化为“已交费”。如交费后状态未改变,须在报名时间内与技术支持电话或报名咨询电话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本简章),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招聘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或取消。核减或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根据专业情况改报其他岗位或办理退费,改报时间为2020年10月20日9:00—12:00。逾期未改报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人员务必于2020年10月23日9:00—25日9: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凭此准考证参加笔试和专业测试。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试
考试分为医学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两轮考试在一天进行。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医学公共基础知识笔试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内容为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医疗卫生公共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
(二)专业知识笔试
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专业知识笔试主要测试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工作技能。专业知识笔试分7类,即临床医学类、医学影像类、康复类、药学类、中医类、医学检验类、预防医学类。
(三)所有岗位试卷均为汉文制卷。要求应聘人员用汉语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受疫情影响:请应聘人员非必要尽量不要外出,近期不要前往疫情风险等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减少出行、聚集等有传染风险的活动。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满洲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通知、通告、公告,并严格按要求执行。请应聘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60%。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2.5分)×40%+专业知识笔试成绩×60%。按照自治区统一规定,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考生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上加2.5分。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分)×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设置考试总成绩最低分数线5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聘用,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考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和进入复审人员名单。
五、资格复审
(一)根据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应聘人员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资格复审;笔试和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两项都相同者,通过加试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卫健委负责。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出现不符合招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问题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资格后空出的岗位,按总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三次。如递补后仍未达到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则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复审公告。
(四)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如下材料:
1.《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
2.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
4.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2020年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所在院校出具的可以如期毕业的证明参加资格审核。凡是截止至2020年10月1日尚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存放档案等证明;
6.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体检和考察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具体事宜详见报名网站公告。
(一)体检。体检由市人社局和市卫健委共同负责,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由此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卫健委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进入考察程序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个人档案、就读院校、实习单位或所在社区及公安部门出具的考察材料。应聘人员因档案问题、违法违纪等行为受到相关处分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不能提供相关个人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结束后,市卫健委要形成考察报告,报市人社局备案。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缺额的,按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满洲里人才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七天。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招聘工作结束后,因应聘人员违纪或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的不再进行补录。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的,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招聘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按照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准入制要求,对试用期满后三年内未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证书的聘用人员予以辞退。
八、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招聘机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三)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满洲里市2020年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满洲里市人才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七)报名咨询、技术支持和监督举报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0470-6262393、6522787、15204933388
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监督举报电话:0470-6262010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特别提醒: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维护广大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确保满洲里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顺利进行,请应聘人员时刻关注满洲里市人才网相关招聘专栏,详细阅读《满洲里市2020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期间疫情防控事项公告》等疫情防控公告,同时保持手机畅通。对未及时关注考试相关信息的应聘人员,导致延误考试的,后果自负。
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