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招聘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人员2名,其中内勤1名,司机1名。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执行后勤服务人员有关规定。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做到“两个维护”和“四个服从”,遵纪守法;
3.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端正,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吃苦耐劳,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4.湛江市区户籍,节假日和周末服从工作安排;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与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后勤服务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0日至10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办公室(湛江市赤坎区体育北路15号湛江商务大厦10楼),联系电话:0759-3375001,0759-3375099。
3.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2020年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公开招聘后勤服务人员(雇员)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近期同底大一寸免冠蓝底证件照2张。
4.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驾驶证(司机岗位)以及岗位所要求条件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格式要求为A4格式,一式一份。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5.其他能反映个人工作能力和工作实绩材料、荣誉证明。
(二)审查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详细、真实、准确、齐全,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因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造成的所有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其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另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由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统一组织进行,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综合考核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等基本素质和能力。内勤岗位相应增加公文制发、会务布置等方面的常识和技能考评,司机岗位相应增加驾驶常识和驾驶技能考评。
面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将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按报考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并到指定市直三甲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办公室组织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湛江市市直机关、参(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人员实行雇员制管理暂行办法》(湛府〔2004〕43号)报有关部门审批和办理聘用手续。
四、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将及时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在报名和参加面试时,应持“健康码”,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近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需提供具有核酸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原件(上交核酸检测结果复印件),接受体温检测,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报考。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二)请考生密切关注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信息,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没能按规定参加相关环节工作的,后果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的考试、体检、考核、聘用等工作接受湛江市纪委监委驻市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监督,全程监督电话:0759-3181648。
其他未尽事宜,由湛江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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