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按岗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名额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见《2020年遂溪县公证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名额:2名。
三、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份条件;
(五)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历年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公告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情形的人员;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试用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待遇按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六、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二)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9日至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三)报名地点: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招聘大厅(广东省遂溪县遂城镇遂海路38号)。
(四)报名手续:
1、报考人员须网上下载《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由本人如实填写(双面打印,代填无效);
2、交近期彩色免冠正面一寸同底相片2张;
3、交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时应确保所填各项信息真实有效,凡以虚假信息报名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应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各项证书资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不能提交相关证件资料的按不符合招聘条件处理。
七、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核,报名材料被接收,对不符合条件的当面告知报考人员,并当场退回报名资料。
考生现场成功递交报名材料后,应随时保持联系手机畅通,因所留手机号码有误或联系不畅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领取准考证
(一)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10月27日至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二)领取准考证地点: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第一会议室。
(三)考生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也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但须提交委托书,并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验。
九、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主要采取笔试、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通用能力测验》(综合类)。
2、笔试时间、地点及须知详见《准考证》。
3、报考人员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合格分数线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司法局研究确定。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按规定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入围面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实际人数确定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司法局研究确定。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按规定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列为体检对象。
(四)体检
1、在合格分数线内,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对确定为体检的对象,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司法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统一组织体检。
3、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司法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或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六)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按相关规定在遂溪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者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从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人选。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12个月。
十、其他事项
(一)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有序恢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线下工作的通知》要求,所有参加招聘的考生在参加现场报名、笔试和面试时须提交“粤康码”。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粤方式等情况,持“粤康码”电子健康码绿码且当日体温正常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的考生才能参加现场报名、笔试和面试。如“粤康码”电子健康码为红码、黄码或体温≥37.3℃,不得参加现场报名、笔试和面试。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司法局共同组织,县纪委、县人大监督实施,根据“公开、平等、竞争和择优”原则开展各项工作,确保阳光招聘。
(三)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有效,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四)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等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证件不齐者,取消相应资格。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公告由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59-7762337(遂溪县司法局)
投诉电话:0759-7771010(遂溪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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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遂溪县司法局
2020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