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政务服务合同制工作人员41名,其中政务服务大厅政务服务合同制工作人员15名(包括蒙汉兼通7名),房产局政务服务窗口合同制工作人员16名(包括蒙汉兼通2名),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大厅登记服务岗位合同制工作人员10名(包括蒙汉兼通3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政务服务事业,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二)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应聘人员须具备锡林浩特市户籍,(落户锡林浩特市时间在2020年10月19日及以前)。对于入学时将户籍迁到就读学校集体户,毕业后两年内未将户口及时迁回的报名人员,可以父母户籍为准。配偶为锡林浩特市户籍报考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四)报考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各岗位报考专业条件和学历条件详见附表。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及现役军人和其他在校学生;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人员;
4.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弄虚作假行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格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宜录用的人员。
三、招聘人员身份和管理
(一)本次招聘人员不办理人事录用手续,不占编不转正,不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二)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期限为3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劳动合同。
(三)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被用人单位证明不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由用人单位对招聘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在合同期内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按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酬待遇
岗位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和绩效报酬两部分,基本工资按月固定发放,绩效报酬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灵活分配。其中,基本工资2300元/月,绩效报酬1200元/月。按照城镇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政策和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0年10月19日至10月23日通过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锡林浩特市政务服务局微信公众平台、锡林浩特市房地产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锡林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平台统一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
(1)报名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局、市房产局、市自然资源局分别负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登记表》从发布招考公告网站上下载。报名和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地址: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16号、17号、18号窗口。
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1日—10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六日不休息。
(2)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按照《报名登记表》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报名前,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选择适合自己的招聘岗位,并在报名表上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②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验证报告,验证期应在现场审核确认结束前有效。
③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对于入学时将户籍迁到就读学校集体户,毕业后两年内未将户口及时迁回的报名人员,提供相关证明和父母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对配偶为锡林浩特市户籍报考人员提供结婚证和配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近期同底免冠彩色一寸照片4张;
⑤符合报考条件的市内外签有劳动合同的人员,征得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⑥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3)报考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名登记表》统一用汉语填写。
(4)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笔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招聘资格。
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岗位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报考人员对报考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拨打《简章》中公布的招聘岗位条件咨询电话。
2.资格审核
(1)资格审查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局、市房产局和市自然资源局共同负责,与报名工作同期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视为报名成功。
(2)领取准考证时间:2020年10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领取地点: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大厅一楼综合受理窗口16号、17号、18号窗口,请报名成功的考生及时关注锡林浩特市政府网站、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锡林浩特市政务服务局微信公众平台、锡林浩特市房地产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的公告、锡林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平台。
(三)考试
1.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即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2)笔试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申论两部分,其中综合知识占50%,申论占50%。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培训班。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场按照标准化设置。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笔试需要提供蒙文试卷的考生须在报名表指定位置注明(报考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笔试和面试必须选择一项考试用蒙古语作答,另一项用汉语作答。订制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答卷,选择汉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汉文作答)同一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以及不按选定语言文字答题和未使用规定用笔答题的,按零分处理。答题用笔为黑色碳素笔。
(4)笔试结束后,对参加考试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民族加分。
(5)笔试时间:2020年10月31日,笔试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面试
(1)笔试总成绩公示后按照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的比例确定的人员进入面试。同一岗位因笔试成绩相同超过2:1比例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通知书》上注明面试的时间、地点、需要携带的证件及面试须知等。《面试通知书》需现场领取,领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举止仪表和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组织计划能力,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所有面试人员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参加考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均四舍五入。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顺序保留下一位小数。
(五)体检和考核
1.总成绩公布后,根据报考人员报考岗位,按照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数。拟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最后一名出现总成绩并列情况的,对并列人员按照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取加分前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如该成绩相同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由市政务服务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要在指定的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5.考核工作由市政务服务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进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考核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招聘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1.根据考试、体检结果,在核实报考人员原始学历档案之后,确定拟聘用人员。
2.将拟聘用人员情况在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锡林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平台、锡林浩特市政务服务局微信公众平台、锡林浩特市房地产管理局微信公众平台、锡林浩特市自然资源局微信公众平台上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由市政务服务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经研究,取消拟招聘人员招聘资格后产生的岗位空缺,不进行补充招聘。
(七)报到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由市政务服务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分配到用人单位。按招聘简章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劳动合同。
2.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或不服从工作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考人员考试期间的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报考人员须通过全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客户端“蒙速办”APP、“蒙健康”APP申领“健康码”,并于考试当天按照要求出示。“健康码”为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干咳、发热(腋下37.3℃以上)、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人员,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且有相关症状的人员,须在自治区内定点医院进行诊治,并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相关症状的人员,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
(二)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期间,报考人员应自备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身份确认、面试答题环节以外,须全程佩带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五)报考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日之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六)报考人员应当服从配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现场管理。经现场医务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报考人员,应配合安排隔离或就诊。
(七)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纪律和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根据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
(二)对违反招聘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关系。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招聘咨询电话:0479—8108471(市政务服务局)0479—8223242(市房产局)
0479—8115203(市自然资源局)
举报电话:0479—8285125(市政务服务局)
0479—6988003(市房产局)
0479—8115201(市自然资源局)
0479—8110258(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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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浩特市公开招聘政务服务合同制
工作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