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区吴淞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是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心主要职能为承接政府委托项目,协助政府对辖区社会组织建设进行规范管理,开展社会组织的信息发布、政策咨询、培训增能、项目拓展等业务。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性别 |
年龄 |
学历要求 |
户籍地 |
工作人员 |
2 |
不限 |
40周岁以下 |
全日制本科
及以上 |
上海市 |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做好中心日常管理工作,发布社区公益服务供需信息、提供供需对接服务,开展公益项目跟踪监督、评估与能力建设,定期整理相关档案资料(包括活动、文稿、照片和实物等);
2.参与中心公益服务项目的立项、评审、实施和管理,公益服务项目策划、推介,公益服务资源引入,项目(活动)实施等工作;
3.做好中心的信息宣传工作;
4.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岗位要求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社区公益工作;
3.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有公益项目策划经验、公益服务项目独立执行经验者优先;
4.能熟练操作office办公软件;
5.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实施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中心”根据岗位要求对考生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方可视为报名有效。审核不通过的,视为报名无效。
(二)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划组织能力、人际沟通与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以及岗位匹配性。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 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中心”统一安排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
“中心”对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用: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五)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名单,由“中心”统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五天。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本市社区工作者薪酬标准,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首次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五、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31日(周一至周五8:30-17:00);
2.报名地点:吴淞街道社区工作者事务所(地址:同济支路199号515室);
3.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56677082,13918111110。
4.报名方式: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1寸证件照1张。填写好的《上海宝山区吴淞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招聘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
六、特别告知
1.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名时,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上海宝山区吴淞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招聘专职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员应对报名时填报的个人信息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不全,后果自负。
2.考生应根据报名时间节点要求,合理安排报名时间。
上海宝山区吴淞街道社会组织服务中心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