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是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所属的相当正科级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配合协助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开展审批工作,提供政务咨询服务,组织开展重大项目无偿代办服务、并联审批服务、跟踪重点审批事项的运行情况,提供审批方面所需专业技术保障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实名编制工作人员11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和范围
南宁市(不含横县、隆安县、马山县、上林县、宾阳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全额拨款、差额拨款及自支自收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四、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有学历、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应聘人员必须在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
2.专业目录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0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经受到过政务处分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应聘人员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5.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经被评为基本称职、不称职、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人员。
五、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环节开展。
(一)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
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6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名一个岗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在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下载填写《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报名表》(一式两份)、免冠半身小二寸白底彩照2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及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以上证件、证书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一份,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回),到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D座D815室)进行资格审核。
为确保学历信息的真实性,应聘人员需提前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在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供。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11月16日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招聘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报名信息有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达到1:3比例,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如某一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区域内公布。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名单公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或者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在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公布。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面试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招聘单位派出考察组对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勤政廉政、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同时严格审核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形成书面考察意见。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五)公示和聘用
经主管部门党组集体研究,从面试、考察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在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区域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主管部门党组集体研究同意后,按规定程序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
六、纪律与监督
(一)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有关要求,在招聘过程中,凡参与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要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相应资格、面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七、注意事项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行政审批局网站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面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监督举报电话:0771-4953393
招聘单位地址: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D座D815室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0771-4953226、5618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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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度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2.2020年度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南宁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