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房产测绘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南通市房产管理测绘队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测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房产测量员岗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
2.年龄35(含)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高级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者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测绘类专业(具体招聘岗位专业分类参照《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协调能力;
5.责任心强,适应能力强,抗压能力强;
6.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7.有团队合作精神;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有过违法犯罪记录或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1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南通市青年西路109号东方大厦4号楼底楼南通市人才事务所有限公司(南通市人力资源市场大院内)。
报名方式:现场提交书面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材料包括:
(1)经应聘者本人电脑打印、本人签字确认的《报名登记表》(附件1)二份,并贴好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1张;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背面注明姓名、出生年月),与《报名登记表》上的二寸免冠彩照一致;
(3)本人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4)全日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供审核)和复印件(不退);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名人员自行从学信网打印);
(6)反映本人工作经历及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的业绩材料如课题、文章、专业奖项等材料,获得单位级别及以上荣誉的证明材料、县(区)级以上荣誉的证明材料、年度考核表等材料的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7)应聘者本人可到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也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和资格审核材料外,还需提供自己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供审核)及复印件(不退)。
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者有材料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招聘单位有权即刻取消应聘者的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相关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通过报名审核的应聘者,综合测试时间及地点将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告栏、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或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报名咨询电话:0513-83548808、83558046。
三、综合测试
采取适岗评价和面试相结合的的方式进行。
(一)适岗评价
1.经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进入适岗评价环节。按适岗评价成绩不超过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主要考察与岗位要求相匹配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
(二)面试
1.采取结构化面试,实行百分制。考察考生语言表达、协调应变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计分采取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不指定大纲、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体检、考察工作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体检合格人员纳入考察范围,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如出现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的,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或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对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2021年2月底前完成聘用手续。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结聘用手续,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六、薪酬及福利待遇
薪酬待遇按照用人单位的薪酬体系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0513-85518891
七、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南通市房产管理测绘队可免责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0513-85508881。
八、其他
1.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考试费;体检费用自理。
2.招聘期间,考生须及时查阅通过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南通市人才公共服务平台或南通市人才事务所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本次招聘相关的通知公示,并保持手机畅通。
九、说明
本公告由南通市房产管理测绘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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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房产管理测绘队
2020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