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1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聘任事业单位十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符合条件且入户东莞的可享受最高100万元的补助,其中包括20万元安家补助(税前),以及8万元/年的生活津贴(税前,分10年领取)。
博士研究生任职试用期1年,最低服务年限5年。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关补助和津贴。对已领取我市安家补助或特色人才购房补贴的,不再重复享受;对已领取单位发放的住房津贴和租房补贴的,安家补助按扣除已领取部分发放。未经批准且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离开东莞工作的,需返还已领取的安家补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基本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3)身体健康,能胜任应聘岗位的工作。
(4)具有扎实专业基础知识,较强的专业技能水平及语言表达能力。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在读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3.报名方法
采取网上报名。填写相关报名表格(填写附件2),并附上个人简历及相关报名材料。
需提交的其他报名资料:
(1)身份证正反面PDF扫描件;
(2)户口簿(户口卡)PDF扫描件;
(3)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PDF扫描件;
(4)工作经验证明(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证明)PDF扫描件;
(5)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照片。
4.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12月16日。
5.报名提交资料发送至邮箱:rspxk2017@163.com。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进行。
根据招聘条件,由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核验。凡与报考条件不符、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资格复审安排另行通知。综合报名人员的专业特长和技能,结合岗位需求,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面试人员。
(三)专业水平考核
1.专业水平考核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统一组织实施。专业水平考核按实际通过审核人数开考,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设定75分合格分数线,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专业水平考核的方式、内容、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确定体检人选
考核结束后,根据考生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若考核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
(四)体检
组织体检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进行体检。
(五)政治审查和考察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进入考察阶段人员需提供有效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信用报告、计划生育证明、学历学位验证材料。
(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对体检和政治审查合格的考生,由东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在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学历、拟招录职位、考试成绩、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原则上,面试工作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完成聘用审批工作。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工作一般不跨年度组织。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
(二)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等,可登录东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22830912,殷小姐,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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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