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团结合作,爱岗敬业;
2.女性,具有启东市户籍,大专以上文化,年龄3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3.具有较强的文字表达和沟通交流能力,具备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和一定的计算机技能,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软件。
4.下列人员不得报名或不予录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人员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启东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工作履历必须准确清楚,相关的工作经历需备注证明人及联系方式,并交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1张。报名时由现场工作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条件和要求如实申报。凡不符合条件和要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资格。
2.报名时间:2020年12月8日——2020年12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报名地点:启东市惠阳南路55号农保处南楼224室,联系电话:83323664。
三、招录
经综合考核、考察、政审、体检后择优聘用。
四、被录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对考核合格的,由启东市劳务技术经济开发有限公司与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限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间,市农保处对试用人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录用人员为编外聘用人员,工资按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执行,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日常管理根据《启东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导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下,由启东市农保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本《简章》规定以及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问题的,即取消其招录资格。
本《简章》由启东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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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东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s.docx
启东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
2020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