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编外用工1名,主要从事婚姻登记管理工作。
二、报名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吃苦耐劳,责任心强;
(二)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社会工作专业或法律专业优先。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四)户籍地在嘉兴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含辖县市区),且在嘉兴市有固定住所;
(五)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进行。报名人员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见附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496432714@qq.com,同时附户口本、个人学历证书扫描件、近期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报名咨询电话:0573-82571237。
2.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止。
3.资格初审:由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通知考试时间和地点。
(二)考试
1.资格复审: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报名表原件,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2.考试:报名人数达30人以上的,进行笔试,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人数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60分为拟用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60分为拟用合格分数线。报名人数不足30人的,直接进行面试。
3.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招聘资格。
(三)体检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考察由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岗位匹配程度等进行全面考察。体检考察环节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由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
(四)公示
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情况,提交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网上公示。经公示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是否递补由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聘用后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有关待遇
最终聘用人员待遇,按照南湖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待遇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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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用工报名表ss.docx.docx
南湖区民政局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