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往届毕业生。本次公开招聘报考者必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书。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
3、愿意履行雇员义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1月25日。
6、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应证书材料。(工作经历计算截至2021年1月25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在校学生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或其他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至1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地点:鼎湖区永安镇人民政府四楼417党建办公室。
3.报名所需材料:
(1)《永安镇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1)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5)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方可参加报名及考试;
(一)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2、在笔试合格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考生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情况将在鼎湖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3、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业务考核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按笔试、面试各占50%比例构成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该成绩仍然相同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三)体检
经笔试、面试确定考生总成绩,按成绩高低排名,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或体检后放弃聘用资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由应聘人员个人负担。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解除劳动合同,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鼎湖区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工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聘用人员进行管理。试用期为2个月,初次聘期为1年(含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招录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续聘或解聘意见。双方同意续聘的,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按照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修订《肇庆市鼎湖区机关雇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肇鼎府规〔2019〕1号)标准执行。
五、报考有关事项
1.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
2.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2.考生报名后请密切留意鼎湖区政府门户网上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通知。
未尽事宜,可向鼎湖区永安镇党建办公室咨询,联系电话:2661677,联系人:杨子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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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区永安镇人民政府招聘人数.docx
永安镇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鼎湖区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