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特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分配。
2.有较高的畜牧兽医技术专长和专业素质,热爱畜牧兽医工作和有较强的责任心、服务意识、协调能力。
3.身心健康,未患有人畜共患病,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临泽县户籍,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畜牧兽医、畜牧、兽医、草业、水产等专业)应往届毕业生,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男女不限。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3)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罚的人员和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特聘岗位及名额
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每个镇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名,全县共14人。
三、特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体检征信审查、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告通过临泽公务网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共7天。即:2021年5月10日至5月18日(周六、周日除外),每天上午
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临泽县农业农村局6楼620室(临泽县丹霞大道种子技术服务中心)。报名联系人:马永伟,联系电话:13519360297。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临泽县农技推广服务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计划报名表》一份。
(2)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2021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由就读高校出具学历证明)、1寸彩色免冠照片4张(以上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提交后,不得更改。应聘人员提交的各项信息须真实、准确、完整,且符合报考岗位公告条件,对提供不实信息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按照公告公布的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招聘过程中为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单位,将通过新闻媒体对其曝光。应聘人员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本人。
(四)专业测试
由县农业农村局统一提供试卷,相关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水平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电话要保持畅通,若因手机停机、关机、无法接通或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政审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14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组织进行体检、征信审查。经体检、征信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资格复审体检及政审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缺额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必要时进行复检,结论以复检为准,复检只进行1次。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政审审查以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征信报告结果以及公安、纪检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弄虚作假、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的违纪违规行为,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拟聘人员面向社会公示5天,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聘用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临时聘用协议后,聘用人员在聘期内若违约,由违约方向用人单位缴纳违约金,违约金在签订就业协议时由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员商议确定。聘用人员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不合格,聘用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四、聘用方式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实行一年一聘制,服务期满,县农业农村局根据政策再决定是否续聘。
五、报酬待遇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采取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的办法发放招聘人员工作报酬,其中每人每月基本报酬1800元,绩效报酬700元/月,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其中单位缴费部分由县农业农村局统筹缴纳,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六、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管理与考核
(一)管理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由县农业农村局进行统一管理,人员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管理。各镇畜牧兽医工作站负责组织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从事基层动物防疫、检疫等事务性工作,并对其工作情况进行督促落实。
(二)考核 制定《临泽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考核管理办法》,由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各镇畜牧兽医站负责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以工作内容、服务对象的满意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绩效考核。
七、组织实施及监督
特聘工作由临泽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为保证特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特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监督电话:0936-5521609(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八、疫情防控相关事宜告知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的考生应在考试前申领“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笔试。“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但无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以下称相关症状)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或既往血清特异性IgG抗体检测阳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笔试。因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县农业农村局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因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3.现场报名时考生必须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并测量体温。
临泽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