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纳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安监辅助执法人员3名。
一、招聘对象
所招聘人员限泸州市常住人口。
二、招聘职位性质
招聘职位均属临聘人员,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条件
(一)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化学类、法学类、机械类、土木类、建筑类、化工技术类、安全类专业。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
(二)年龄:女35周岁及以下,男38周岁及以下。以有效居民身份证记载为准;
(三)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能吃苦耐劳,有责任心和岗位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强;
(四)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胜任聘用岗位工作要求;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有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6.不适合从事协助执法工作的其他情形。
五、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二)工资待遇为2200元/月(含政策性保险个人承担部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一体化社会保险。
(三)其他待遇部分可根据实际工作能力表现发放。
六、报名程序和招聘方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18年8月24日(9:00-12:00、15:00-18:00)。
3.报名地点:泸州市纳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纳溪区政府大院内综合楼七楼)。
4.联系人:张春梅,联系电话:4293826。
5.报名要求: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相关证件原件、复印件及近期1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并填写《泸州市纳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见附件)。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放《面谈通知书》。
6.资格审查: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此次招聘采取面谈方式,面谈时间、地点详见《面谈通知书》。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面谈通知书》入场,未在规定时间到达面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面谈结果,由面谈工作组确定拟聘人员。
(三)体检。
对面谈工作组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将在面谈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纳溪门户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naxi.gov.cn)。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业务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作出考察合格与否的结论。对考察发现不符合要求、反映较差以及有精神疾病的,可以取消聘用资格。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额,如有递补对象,招聘单位可根据面谈结果进行递补。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举报联系电话:0830-4293826)。
(一) 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不影响聘用的,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聘。
七、其他事项
1.有关事项将随时在中国·纳溪门户网(http://www.naxi.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2.本公告由纳溪区安监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4293826。
泸州市纳溪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