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数量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3名(护理岗2名、检验岗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热爱本职工作,吃苦耐劳,服从分配,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身体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岗位条件:
1、护理岗:高中起点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指2019、2020、2021年3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护理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有资格证(通过资格证考试未发证者提供成绩单)、执业证或二级医疗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
2、检验岗:高中起点专科及以上学历(需提供高中毕业证),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指2019、2020、2021年3年内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医学检验专业,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1年1月1日后出生);有资格证(通过资格证考试未发证者提供成绩单)或二级医疗机构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饮酒或者醉酒后驾驶记录,严重交通违法记录的。
4、有吸毒、酗酒行为记录的,有传染性疾病、癫痫、精神病等疾病的。
5、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8:00至6月22日18:00,报名者将本人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书、高中毕业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成绩单、执业证书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xcxzzp2018@163.com)。
2、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不收取报名费。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笔试当日。
2、现场资格审查时本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电子备案表)原件。
(3)执业证、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4)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工作经历者提供工作证明。
四、笔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地点
以许昌市中心血站门户网站通知为准,未按时参加者取消聘用资格。
2、笔试内容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各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笔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3:1比例的,同时进入面试;同一岗位末位应聘人员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出现不合格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七、工资待遇
1、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许昌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按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执行。
2、试用期满与本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依法缴纳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
工资及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等标准调整以人社部门文件为准。
八、人员管理
许昌市中心血站办公室负责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使用和考核。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在岗使用期间有违法违纪、考核不合格以及违反聘用合同情形的,解除劳动合同。
九、报名咨询及监督电话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74-2951728(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4-6066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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