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与名额
综合岗位2名,其中男女各1名。
二、招聘条件
长兴户籍(2021年6月25日之前登记),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作风正派,品行良好,遵纪守法,组织纪律性强,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0周岁及以下(1990年6月25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共党员,汉语言文学、法学专业,具有二年以上工作经历,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上述学历,需在2021年6月25日前取得相关学历证书。
三、招考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6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长兴县行政中心B1004。
联系电话:0572-6256370。
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提交《报名表》(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工作经历证明等其他印证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根据招聘条件与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方可进入考试。报名人员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3.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为100分。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考生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折算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1:1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5.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予以公示(7个工作日)。所有参考人员面试成绩将在长兴县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
6.录用及相关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考核不合格解除劳动合同。在职期间待遇参照县委宣传部编外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考试成绩、拟录用人员等)均在长兴县人事人才网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