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具体招聘职位、要求等情况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职业道德良好。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全国各地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拒服兵役或者因个人思想问题逃避服兵役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时间:2021年11月22日至28日9:00至11:30,15:00至17:00(共7天)。
(二)报名地点
连平县人民武装部一楼会议室(连平县元善镇连平大道南乌石坳)。
(三)报名方式
本人现场报名。
(四)报名所需材料(均使用A4纸双面打印,按序排列)
1.《连平县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和本人复印在一页);
4.中共党员有关证明、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有);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各1份;
7.国家承认的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如有);
8.曾获各级表彰奖励证书原件和(如有)复印件1份(如有);
9.曾发表的论文、新闻稿件等作品材料,或证明有其他方面特长的材料(如有);
10.1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2张(背后备注姓名);
11.职位表中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证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原件。报名资料不齐全者,不接受报名。
(五)资格审查
在规定时间报名,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准考证。
(六)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材料,符合岗位要求的所有资格条件方可报考。凡不按规定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并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提交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中共党员、退役军人等证件或有关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专业要求。
4.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前取得毕业证等证件。
5.所有岗位不设开考比例,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开考。
五、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者经核实身份为退役军人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加10分。笔试时,需携带考生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入场,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并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入围人员面试事宜。
(三)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面试成绩设定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合格线的考生,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公示。
六、体检
依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由连平县人民武装部组织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凡有传染病、心脏病或其他慢性、严重疾病的人员取消其资格,同时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下一名考生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等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政治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照单位有关规定进行政治考核,政治考核主要考察现实表现、综合素质、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等情况。
八、公示
体检、政治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递补聘用
因考生体检、政治考核等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十、薪酬待遇和用工模式
(一)拟聘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委托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或者有其他不适宜从事岗位工作的情形,予以解除聘用资格。
(二)聘用人员为编外合同制人员,按照每人每年5万元(含社保及其他福利待遇)薪资标准执行。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渠道公告。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绿码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报考者需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者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参加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以及考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十二、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1.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均包含本级基数。
2.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3.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4.本公告由连平县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5.咨询电话:0762-4327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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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连平县人民武装部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