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公证员1名及公证员助理1名(政府购买服务类)。
二、招聘范围、对象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1年连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职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吃苦耐劳,热爱工作,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能适应出差,能适应较大强度的工作压力;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如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即要求报考者须198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受过党纪、政务(纪)处分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未满五年的;
6、曾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按规定不能报考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时间: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30)。
(三)报名地点:连平县司法局四楼人事股
(四)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携带须提交的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名,填写并递交《连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报名表》(一式两份);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大一寸彩色证件照3张;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主信息和应聘人员信息复印在同一页);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报考人员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以上证件审核原件,收复印件;证明材料收原件。报名材料不齐全者,不接受报名。
五、考试形式
(一)公证员采取组织面谈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主要了解面试对象的政治表现和与报考岗位的匹配性及工作适应能力,重点考查考生的逻辑思维、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及其他综合能力。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面试结束后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面试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分数高低确定面试排名。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考生总成绩。
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二)公证员助理采取“考试+面试”方式进行。
报考连平县公证处公证员助理职位考生,需参加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进行,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格的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满分为100分。
1.时间:2021年11月30日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考试要求:
(1)考生于11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到县司法局四楼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2)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3)考生及监考人员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试室。
(4)考试成绩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合格线由县司法局与县人社局共同划定。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等能力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
1.根据职位的指标数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3的比例划定面试入围人选。如果面试入围人选小于规定人数,只要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全部参加面试。
2.面试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面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和面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可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需提交的材料,将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请各考生密切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三)同等条件下,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者优先录用。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体检对象。
(二)组织体检。体检需在县级以上人民医院体检,非指定医院体检结论无效。体检需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三)考察。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对象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考察结束后,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审核盖章。
(四)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选聘人选,若体检、考察有不合格的情况,则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证员职位在办理变更执业机构手续后,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七、聘用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河源市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拟聘职位空缺的,将按规定在考试最终成绩合格的同职位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对递补者进行体检、考察。
八、薪酬待遇
连平县公证处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的薪酬待遇参照连平县同级公务员工资予以保障(含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九、其他有关问题说明
本公告由河源市连平县司法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2-4302283(河源市连平县司法局);
联系地址: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富民新区富民三路(连平县司法局四楼人事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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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连平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公证员及公证员助理职位表.xlsx
连平县司法局
202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