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招聘专项工作聘员5名,具体专业、学历等要求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积极履行义务;
(三)身体健康;
(四)具备聘用岗位规定的学历;(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符合聘用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报考专业参照《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招考中被有关机关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任)纪律行为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人员待遇
对照招聘岗位和《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专项工作聘员使用管理方案(暂行)》办理聘用手续,执行相应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2021年12月17日(上午8:45-11:30,下午14:45-17: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网上下载《2021年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附件2)填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并手写签名),并提交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小一寸蓝底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或职业资格等有关材料,所交资料复印件不退回)。在规定的时间内带齐上述资料到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101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每人限选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核采取报名现场核查的方式。
报考对象不能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核查不合格,不得参加笔试。
五、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政治思想、专业水平、综合素质等。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内容: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分析能力,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事政治等内容。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考试用书。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应于考试前30分钟到达笔试现场,携带身份证并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报考人员自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开考迟到30分钟不准进入考室。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获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如不能参加面试的,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形式和内容: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着重考察应试人员综合分析、专业素养、人际沟通、组织协调、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能力水平,面试时间每人15分钟。
4.面试人员面试当天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进行报到,现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按规定报到或进入试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60%。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合格线为60分,所有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较高者排前。
六、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其中涉及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具体安排,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体检及考察不合格者,经审定,取消应聘者的拟聘用资格。
七、递补
当出现报考人员在体检或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或放弃的情况,招聘单位可根据岗位需要及报考人员情况,决定是否递补;如递补的,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其他事项
(一)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证件报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名和考试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进行,报考人员要提前14天在“粤康码”等健康二维码上进行健康申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后方可参加考试。考生报名和进入考场前要配合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并出示“粤康码”等健康通行码。未佩戴口罩和不出示“粤康码”等健康通行码的考生不得报名和进入考场,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招聘工作的各项环节情况如笔试成绩、面试通知、体检安排等将在清远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者可在网上查阅,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者在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负责。公示后,报考者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63-3389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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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岗位表.xls
2.2021年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公开招聘专项工作聘员报名表.doc
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