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促进和保障绥阳人民法院工作,根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和工作需要,我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原则。
二、报名条件
招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爱岗敬业,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年龄35周岁以下;
5、要求专科及以上学历,财务相关专业;
6、未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行政处罚、开除公职或学籍的,未曾发生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三、相关待遇及义务
1、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
2、招聘人员均实行合同制,合同期限一年,到期根据需要决定是否续签合同;
3、如上级对法院招聘人员政策发生调整,聘用人员必须服从新的政策安排。
四、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3月26日--3月29日,由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个人自愿报名。
2、现场确认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户籍原件及复印件1份,彩色一寸免冠近期照片2张,如实填写《绥阳人民法院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各类证书及复印件一份(大专、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证明原件一份。 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3、如发现弄虚作假、所准备的材料不实等情况,将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地点:绥阳人民法院政工科(二楼)。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我院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后,电话或手机短信通知合格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
1.笔试(占总成绩的60%)
考察财务及相关知识和时政热点,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排名由高到低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
2.面试(占总成绩的40%)
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五、联系电话:0453-3720783
绥阳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