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黑人社发〔2014〕63号)、《黑龙江省委组织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黑人社规〔2018〕6号)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朝鲜民族教育工作实际,经海林市政府同意,现就海林市朝鲜族中小学校、幼儿园招聘紧缺专业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共拟招聘16人,其中:朝鲜族中学和朝鲜族实验小学分别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8人和4人,朝鲜族幼儿园招聘差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4人,具体岗位设置及相关要求见《2019年海林市朝鲜族中小学校、幼儿园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对本次未能完成的招聘计划,将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行补充招聘,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招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全国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均可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事业心强。
3.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4.关心爱护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
5.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6.年龄在35(含,下同)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与应聘专业一致或相近的教师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
7.能够熟悉使用朝鲜语组织教学。
8.应聘中学教师岗位的,要具有二表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要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9.所学专业与应聘专业一致或相近,其中应聘音乐教师岗位的,要熟悉朝鲜民族舞蹈及乐器。
10.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且资格学科与应聘学科一致或相近,其中:应聘中学教师岗位的,除地理学科可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外,其他学科要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聘小学教师岗位的要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要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11.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2)在近3年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新录用的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或服务期未满人员;
(4)现役军人和未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的在编在岗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网络报名
报名方式为网络报名,在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至2019年4月23日17时期间,报名人员将《2019年海林市朝鲜族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开招聘紧缺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发至“hlzpjs@126.com”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现场确认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报名时间:2019年4月25日9时至17时;地点:海林市朝鲜族中学。受理现场确认报名的同时,对申报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并对朝鲜语能力进行测试。
参加现场确认报名和资格审查需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海林市朝鲜族中小学校、幼儿园招聘紧缺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份)和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以及近期一寸同版彩色免冠照片4张。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所在学校出具的将于2019年7月底前取得上述要件的证明材料报名。
(三)综合素质测试
由专家组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综合素质量化测试,内容包括资历评价、教学能力测试、专业素质测试,总分为100分。
1.资历评价(20分):专家组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原始证书等材料对其学历、职务、政治面貌、受奖励情况等进行评价。
2.教学能力测试(50分):应聘人员在限定时间内对现场抽取的应聘学段必修教材内容进行试讲。
3.专业素质测试(30分):应聘人员对专家的现场提问进行答辩,由专家组进行评分。答辩内容包括教育理论知识或案例分析和专业理论知识。
(四)体检和考核
1.确定体检和考核对象。按招聘计划数和报名同岗位人员综合素质测试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分相同时按教学能力测试得分高低确定;教学能力测试得分也相同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加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2.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实施,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名同岗位总分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
3.组织考核。通过函调、政审或现场考核等方式,对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形成书面考核意见。
(五)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综合素质测试总分和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中国·海林”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往届毕业生,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从当月或次月起报到上班,试用期为6个月;对公示无异议的应届毕业生,在其取得毕业证等原件并审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协议,从2019年秋学期起报到上班,试用期为12个月(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的拟聘用人选,如2019年8月15日前仍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则取消聘用资格)。
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落实海林市教育系统事业编制,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合同。
咨询电话: 0453—8130084
1.2019年海林市朝鲜族中小学校、幼儿园招聘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计划表.doc
2.2019年海林市朝鲜族中小学校、幼儿园招聘紧缺专业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海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海林市教育体育局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