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建工作社区(经济联社)组织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白鹤洞街基层党建工作,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加强镇(街)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穗字〔2018〕5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建设高素质城市基层党建工作队伍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组字〔2018〕35号)和荔湾区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荔湾区招聘社区(经济联社)组织员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社区(经济联社)组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党工委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人员,充实社区(经济联社)组织员队伍,不断优化人员结构。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自觉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组织纪律观念强,熟悉党的基本知识,热爱基层党建工作。有独立工作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较强,熟悉文秘工作,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好;
(二)中共正式党员;
(三)一般情况下,聘用年龄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如综合素质较高、能力较强的可适当放宽年龄,人选需经街党工委会议研究,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四)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有参加邪教组织经历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
1.公布职位。2019年4月17日起,在辖内各社区张贴招聘公告,同时在广州荔湾网(网址: www.lw.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时间:2019年4月18日-4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30(节假日除外)。可根据报名情况调整。
3.报名地点:荔湾区白鹤洞街道办事处党政办(荔湾区培真路2号之一2楼)。联系人:熊辉华,联系电话:81800393
4.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应交《白鹤洞街招聘社区(经济联社)党建工作组织员报名表》(附件)一式两份,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学历证、学位证、组织关系所在基层党组织入党时间证明、计生证明、广东省教育厅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鉴定及学位鉴定等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③如已考取社会工作专业资格证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核
报名和资格初审由街党政办公室组织实施,并通知考生参加考试。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在沟通协调、举止仪表、个性特征、口头表达能力、党务专业知识、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等方面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
1.面试时间:2019年4-5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白鹤洞街道办事处(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1)结构化面试;(2)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
4.面试考官:由街领导和街党政办人员组成。
(二)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组织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且总成绩满60分及以上,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体检
1.经组织考察程序后,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2.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3.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七、公示、聘用和备案
拟聘用人选名单上报区委组织部,并通过广州荔湾网(网址: www.lw.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并报区委组织部备案;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工资待遇
根据市《经费意见》精神,组织员薪酬参照不低于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一般工作人员”标准,由区财政保障。
九、注意事项
(一)面试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摄影器材等不得带入考试室,手机等通讯器材须关闭。
(二)由于考生未能按照此公告要求的时间提供相关证件、资料,或者提供的证件、资料虚假,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白鹤洞街党工委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