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主管退役军人优抚、家属就业安置、军官转业安置、以及与军队有关的党组织建设、福利、待遇理顺、信访、维稳等工作。
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雇员。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2名,主要从事宣传和贯彻复退军人政策法规,做好复退军人信访维稳工作,引导复退军人依法依规定反映诉求,协助复退军人依法解决实际困难,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身体健康。
(四)管理辅助类雇员
(五)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7日以后出生)。
2.具有2年以上机关基层工作经历,熟悉电脑操作,语言沟通能力强。
3.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有机动车驾驶执照C牌以上优先。
三、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写《广州市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发送到报名邮箱:hztyjrsw@163.com(邮件主题:应聘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岗位)。
2.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4月18日--4月22日(5天)。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应聘者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附件)、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学历证、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岗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4.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采取闭卷方式,笔试主要围绕岗位所需业务知识进行测试。
笔试合格分数为60分,按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高低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可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另行通知。
面试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主要围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应急处置等能力进行测试。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四、体检
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者,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核聘用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珠人才网(http://www.haizhu.gov.cn/site/hzrcw/hzqrcw/)或单位公告栏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六、待遇和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和单位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七、其他
资格条件咨询电话:19925769846,监督电话:13808879638。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至17:30。
本公告由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海珠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年4月16日